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和《习水县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方案》要求,2024年10月至11月我局组织抽取畜禽肉及副产品、豆类、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蔬菜、水产品、水果类、鲜蛋、药食同源植物等8大亚类食用农产品共计117批次样品(详见附件1、附件2)进行抽样检验。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格产品情况
共计抽样117批次,检验合格样品为115批次(详见附件1)。检验机构为遵义市精科信检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抽样检验不合格样品为2批次。
(一)贵州鸿星商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检测腈苯唑为0.086mg/kg(标准值为:腈苯唑≤0.05mg/kg),检测结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精科信检测有限公司。
(二)习水县刘义勇干鲜经营部销售的葱,检测丙环唑为0.62mg/kg(标准值为:丙环唑≤0.5mg/kg),检测结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精科信检测有限公司。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附件1:2024年第五期习水县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信息表(合格).xlsx
2.附件2:2024年第五期习水县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信息表(不合格).xlsx
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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