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习水县展凌·御玺台(二期)项目被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方案》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是什么?
该方案的制定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征收征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遵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该《方案》征收主体是什么?
(一)征收主体:习水县人民政府。
(二)征收部门:习水县自然资源局。
(三)征收实施单位:习水县九龙街道办事处。
三、该《方案》征地范围及征收对象有哪些?
(一)征收范围。习水县展凌·御玺台(二期)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构筑物、林木、坟墓等)。
(二)征收对象。习水县展凌·御玺台(二期)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四、该《方案》补偿安置方式?
(一)土地征收补偿。按照《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标准的通知》(遵府发〔2023〕12号)文件执行。
(二)房屋征收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建(构)筑物及房屋的附属设施、装饰装修按市场评估价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办公用房、库房参照住房标准补偿;生产用房由中介机构另行专项评估后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
(三)林木、坟墓搬迁等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
五、该《方案》的征收补偿原则?
(一)征收补偿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置换的,按照先签、先搬、先选房的原则。
(三)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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