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习水县桃林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方案》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是什么?
该方案的制定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征收征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该《方案》征收主体是什么?
(一)征收主体:习水县人民政府。
(二)征收部门:习水县自然资源局。
(三)征收实施单位:习水县桃林镇人民政府。
三、该《方案》征地范围及征收对象有哪些?
(一)征收范围。习水县桃林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二)征收对象。习水县桃林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的产权人、使用权人。
四、该《方案》补偿安置方式?
(一)土地征收补偿。按照《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标准的通知》(遵府发〔2023〕12号)文件执行,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
(二)林木征收、坟墓搬迁等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
五、该《方案》的征收补偿原则?
(一)征收补偿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遵循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和按规划设计要求使用土地的原则。
(三)坚持实事求是,据实测量、据实清点补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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