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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财政局 习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习水县2025年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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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习水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东皇街道、马临街道办事处,二郎镇、仙源镇、桃林镇、隆兴镇、永安镇、回龙镇、桑木镇、程寨镇、大坡镇、民化镇、三岔河镇、同民镇、土城镇、温水镇、寨坝镇、醒民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67号)《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黔农发〔2025〕3号)文件要求,结合各单位前期项目申报情况,经研究,现将2025年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408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为加强协作资金管理,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资金规定。各单位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黔农发〔2025〕3号)等文件规定,强化绩效管理,加强项目监管,有序推进项目准备工作,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确保2025年11月底前,资金支出率、项目完工率均不低于90%,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政府采购制和公示公告制,坚持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有效使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贪污东西部协作资金,并自觉接受审计、纪委(监委)、财政、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和检查。

(二)完善落实绩效管理。协作资金项目全面实行绩效管理。各级协作资金使用部门单位以及财政部门应参照《贵州省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资金绩效管理规定和职责分工,对协作资金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工作。

(三)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不得用于《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中的负面清单内容,不得用于与实施项目无关的支出。项目管理费不能超过投入资金的2%,主要用于项目设计、评审、招标、监理、验收及标识与公示公告牌制作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对项目实施完毕有结余资金的,各项目责任单位应按规定程序上报收回,不得擅自安排使用。

(四)资金源指标信息。

指标号:68526

一级预算项目:其他特定目标类项目

二级预算项目: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

三保标识:非三保标识

资金性质:[111]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收入来源类型:上级一般转移支付

功能分类:[2130505]生产发展

经济分类:根据实施方案据实填报

支出细目:衔接资金户

指标文号:黔财农〔2025〕67号

指标文标题:关于下达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的通知

各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要完成资金的所有操作流程,确保指标及时到达单位。

附件:习水县2025年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明细表.xlsx


习水县财政局   习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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