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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县城区部分路段违停抓拍设备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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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习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拟启用城区部分路段违停抓拍设备,现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城区违停抓拍

1.井岗东路商贸城路段

2.赤水路与丹霞路大剧院路段

3.赤水中路与赤水西路绿洲转盘路段

4.井岗西路洋台湾隧道路段

5.赤水西路第七小学路段

6.府东路七中路段

二、乡镇违停抓拍

回龙镇街上路段违停

三、抓拍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四、公示及启用时间

(一)公示期限: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二)启用时间:2025年9月20日零时起正式启用。  

公示期满后,监控设备抓拍的违法行为数据将依法录入公安交通管理平台,并作为处罚依据。  

五、相关要求

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习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书面反馈(联系电话:0851-22520480)。



习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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