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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876688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6-27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文字解读】《习水县寨坝镇云岭翠湖项目建设被征收 土地、房屋及地上附属物补偿安置方案》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习水县寨坝镇云岭翠湖项目建设被征收 土地、房屋及地上附属物补偿安置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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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习水县寨坝镇云岭翠湖项目建设被征收土地、房屋及地上附属物补偿安置方案》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是什么?

该方案的制定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贵州省征收征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参照《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标准的通知》(遵府发〔2023〕12号)等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该《方案》征收主体是什么?

(一)征收主体:习水县人民政府。

(二)征收部门:习水县自然资源局。

(三)征收实施单位:习水县寨坝镇人民政府。

三、该《方案》征地范围及征收对象有哪些?

(一)征收范围。云岭翠湖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构筑物、林木、坟墓等),涉及寨坝镇友谊村榜上组,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为准。

(二)征收对象。云岭翠湖项目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

四、该《方案》补偿安置方式?

(一)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包括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等方式。

(二)搬迁费、附属设施、建构(筑)物、装饰装修等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

(三)土地、青苗、坟墓搬迁等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

五、该《方案》的征收补偿原则?

(一)安置补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置换的,按照先签、先搬、先选房原则。

(三)坚持面积接近、相互补差的原则。

(四)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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