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 
关怀版
 | 
中国政府网 | 贵州省人民政府 | 遵义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329404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02-28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文字解读】《习水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实施办法》解读
【文字解读】《习水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实施办法》解读
字号:

一、起草背景

为切实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等五厅局联合印发的《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黔环土〔202211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习水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适用于全县范围内除乡镇街道集镇区域和旅游房开项目外的行政村新建、扩建和改建500m³/d以下规模不含500m³/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由总则、职责分工、运行维护、经费保障、监督考核、附则六个方面二十条组成。

第一章,总则。总则共有六条,对《实施办法》的印发必要性、合法性进行解读,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进行了概念界定、分类区别;同时对《实施办法》的适用范围调整对象进行了明确规定。

第二章,职责分工。职责分工共有十六条,对十个单位、部门进行了责任划分、明确。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考核,并对日常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督办。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的审批和申报,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验收;会同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等单位探索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和标准;会同县水务局、原水出售单位建立对千人以上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生态补偿收费机制和标准。县财政局负责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资金保障机制,负责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督促主管部门按规定收取污水处理费;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验收。市生态环境局习水分局负责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统一监督管理职责,承担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督性监测工作。县农业农村局统一承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主管部门职责,牵头负责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负责作为项目申报、工程发包、项目验收的主体单位。县水务局牵头负责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负责作为项目谋划、申报、工程发包、项目验收、运维委托的主体单位;负责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终端处理设施进行统一运行、维护、管理,并开展考核评估。负责开展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季度性出水水质自主监测。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纳入村庄规划,依法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原水出售单位参与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并承担相应运行、维护、管理费用。县城交集团等修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分类移交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乡镇(街道)履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建立项目建设、运行维护、管理整改工作机制。

第三章,运行维护。运行维护共有四条,明确可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运行、维护等工作;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与承担设施运行、维护工作的第三方机构作了内容界定与工作要求。

第四章,经费保障。经费保障共有两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运行、维护、管理所需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有上级专项资金、一般专项债、县级政府投资三个方面;其中,建设资金主要向上争取,运行、维护、管理等资金主要由县级财政统筹保障。

第五章,监督考核。监督考核共两条,由市生态环境局习水负责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纳入日常监管工作范围,每年开展2次以上的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乡镇(街道)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对第三方运维机构的评估考核,严格把关运行维护费用的拨付使用。

第六章,附则。《实施办法》由市生态环境局习水分局解释,从2024227日印发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