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习湖酒厂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万吨酱香型白酒项目(一期)被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是什么?
该《方案》的制定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征收征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标准的通知》(遵府发〔2023〕12号)等法律法规。
二、该《方案》征收主体是什么?
(一)征收主体:习水县人民政府。
(二)征收部门:习水县自然资源局。
(三)征收实施单位:习酒镇人民政府。
三、该《方案》征地范围及征收对象有哪些?
(一)征收范围。贵州习湖酒厂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万吨酱香型白酒项目(一期)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构筑物、林木、坟墓等)。
(二)征收对象。贵州习湖酒厂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万吨酱香型白酒项目(一期)规划红线范围内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四、该《方案》补偿安置方式?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三种方式。
五、该《方案》的征收补偿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坚持在规划区域安置,按照先签、先搬、先选的原则。
(四)坚持安置选房按面积相近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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