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 
关怀版
 | 
中国政府网 | 贵州省人民政府 | 遵义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其他解读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873042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06-28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问答解读】《习水县城市公园(二期)项目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方案》政策解读
【问答解读】《习水县城市公园(二期)项目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方案》政策解读
字号:


一、《习水县城市公园(二期)项目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方案》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是什么?

该方案的制定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贵州省征收征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遵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该《方案》征收主体是什么?

(一)征收主体:习水县人民政府。

(二)征收部门:习水县自然资源局。

(三)征收实施单位:习水县东皇街道办事处。

三、该《方案》征地范围及征收对象有哪些?

(一)征收范围。习水县城市公园(二期)项目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内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构筑物、林木、坟墓等)。

(二)征收对象。习水县城市公园(二期)项目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内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四、该《方案》补偿安置方式?

住房、营业性用房征收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建(构)筑物及房屋(含营业性用房)的附属设施、装饰装修按市场评估价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办公用房、库房参照住房标准补偿;生产用房由中介机构另行专项评估后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

五、该《方案》的征收补偿原则?

(一)征收补偿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置换的,按照先签、先搬、先选房的原则。

(三)坚持面积接近相等、相互补差的原则。

(四)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原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