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 
关怀版
 | 
中国政府网 | 贵州省人民政府 | 遵义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2962849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3-08-03
  • 文  号:
  • 习教体基通〔2023〕49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习水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习水县2023年秋季学期县城公办幼儿园招生入园实施方案》的通知
习水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习水县2023年秋季学期县城公办幼儿园招生入园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号:


县城各小学、公办幼儿园:

  现将《习水县2023年秋季学期县城公办幼儿园招生入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习水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1日


习水县2023年秋季学期县城公办幼儿园招生入园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城区适龄儿童公平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确保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入园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根据《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规范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秩序,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群众。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园原则。各公办幼儿园在新生入园过程中不得对入园儿童及家长进行测试或变相测试,不得以开设特长班、特色班、实验班等形式变相选拔幼儿,不得将幼儿是否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提条件。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向社会公布各公办幼儿园当年招生计划、招生流程、收费标准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入园条件

申请就读城区公办幼儿园的新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截止2023年8月31日年满3周岁且未满4周岁的儿童。

2.无不能入园的有关疾病,能参加幼儿园的基本活动。

四、招生措施

(一)招生范围和计划

1.习水县第一、二、三、四幼儿园招收“东皇街道、九龙街道、杉王街道”内除“红城社区(含金竹小区)、东风湖社区、岷山社区、金龙社区、银龙村、官坪村”和“翰林苑分园、财富新城、香山美域、鼎源春天”等4个小区居住以外的城区户籍适龄幼儿,招聘或调动但户口未迁入城区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子女以实际居住地所在社区为准。

2.结合全县城区公办幼儿园学位不足实际情况,城区公办园小班班额调整为30人/班。

学校名称

班 数

班 额

计划招生数

备注

习水县第一幼儿园

7

30

210


习水县第一幼儿园翰林苑分园

2

30

60


习水县第二幼儿园

4

30

120


习水县第三幼儿园

2

30

60


习水县第三幼儿园财富新城分园

2

30

60


习水县第四幼儿园

4

30

120


习水县第五幼儿园

1

30

30


习水县第六幼儿园

2

30

60


习水县第七幼儿园

1

30

30


习水县第八幼儿园

3

30

90


习水县第九幼儿园

5

30

150

大、中班由幼儿园自行制定招生计划

习水县鼎源春天幼儿园

3

30

90

合  计

36


1080


3.习水县第五幼儿园(官坪幼儿园)优先招收“红城社区(含金竹小区)、银龙村、官坪村”适龄幼儿,学位有空余时招收部分实际居住在城区的幼儿。

4.习水县第八幼儿园(木楠幼儿园)优先招收居住在木楠村、三元村的适龄幼儿,学位有空余时招收部分实际居住城区的幼儿。

5.习水县向阳花幼儿园招收“东风湖社区、岷山社区、金龙社区”等岷山路易地搬迁户适龄幼儿。

6.习水六幼、习水七幼招收马临街道内适龄幼儿。

7.习水一幼翰林苑分园、习水三幼财富新城、习水九幼、鼎源春天等4所幼儿园招收所在小区购房居住人员幼儿,学位有空余时招收部分城区户籍幼儿。

(二)招生办法

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按下列方式开展招生工作。

1.习水一幼、习水一幼翰林苑分园、习水二幼、习水三幼、习水三幼财富新城、习水四幼进行现场预登记。预登记数小于招生计划数减去优抚对象后的剩余学位时全部招生入园;预登记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减去优抚对象后的剩余学位时,由幼儿园组织进行摇号招生。

2.习水五幼、习水六幼、习水七幼、习水八幼等4所幼儿园结合实际制订招生方案,并报县教体局基教股审批后,提前招收招生范围内幼儿,招满为止。习水九幼、鼎源春天等2所小区配套幼儿园制订方案报县教体局基教股审核后提前预登记小区购房居住幼儿,预登记数小于招生计划数减去优抚对象后的剩余学位时全部招生入园,并补招城区户籍幼儿,补满为止;预登记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减去优抚对象后的剩余学位时,与习水一幼、习水二幼、习水三幼、习水四幼同步组织摇号招生。

3.向阳花幼儿园招收数大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入园;招生数小于招生计划时补招非招生范围的城区户籍幼儿,招满为止。

4.认真落实烈士子女(退役军人事务局或民政提供的依据为准)、现役军人子女(以人武部提供的名单为准)、公安英模子女(以市下发名单为准)、高层次人才(A卡)子女(以县委组织部提供依据为准)等政策明确规定需安置的优抚对象子女优先入园政策,此类幼儿由幼儿园审核登记并报县教体局复核后直接入园。

5.各公办幼儿园预登记结束后,及时将优抚对象入园名单、剩余计划数、剩余计划预登记名单等信息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布,需摇号的幼儿园制订摇号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摇号。

五、招生程序

(一)预登记申请

1.预登记时间:除允许提前招生的幼儿园外,统一开展预登记的幼儿园预登记时间为8月20—2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超过预登记时间的一律取消其预登记资格。

2.所需资料:户籍信息资料(户口簿户主页、申请入园儿童页原件和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原件)、居住信息资料(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能证明实际居住的资料)、县妇幼保健院或其他专业医疗机构出具的幼儿身体状况达到入园标准的体检表。

3.每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只能在符合入学条件的1所公办幼儿园预登记,并在规划时间内到所申请的幼儿园进行登记。

(二)资格审查

1.除允许提前招生的幼儿园外,统一开展预登记的幼儿园于8月21日同步安排工作人员对适龄幼儿入学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2.各幼儿园预登记结束且复核后将名单报县教体局审查,发现多处登记、重复登记、提供虚假资料的,一律取消其参与摇号资格。

(三)公示

各公办幼儿园资格审查结果于2023年8月23—24日在幼儿园公示栏张贴公示,根据学位情况需摇号的幼儿园必须同步公布摇号名单和摇号方案。

(四)公开摇号

1.资格审查后,根据学位情况需摇号的所有幼儿园结合招生办法,于2023年8月25日上午9:00同时组织公开摇号。

2.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只能由1名家长或监护人现场参与摇号,且不得带孩子参加。

3.摇号方案由需要摇号的幼儿园制定并组织实施,摇号过程接受县教体局、城区街道办事处、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

(五)公布入园幼儿名单

公开摇号结束后,各摇号幼儿园于当日将摇号结果张榜公布,并报县教体局备案。

(六)办理入园

幼儿家长根据摇号结果,于2023年8 月28日提供一册一证原件(妇幼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明)到相应幼儿园入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招生入园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登记现场纪律,确保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各幼儿园要细化工作方案,主动对接街道办事处、公安、教育等部门开展工作,确保登记、审查、摇号等程序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秩序井然。

(三)严肃纪律,强化问责。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加大招生宣传,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影响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单位或个人,县教体局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