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友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网约车行驶过程中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县交通运输局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网约车行驶过程中安全监管。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运营、网络等安全防范措施,制定规范的视频监控制度、路检路查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杜绝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影响安全的行为。二是加强网约车动态监控管理。利用综合平台加强营运车辆行驶过程中的视频监控抽查力度和报表分析。督促企业建立车辆卫星定位和应急报警管理制度,配备具备相应能力的专职监控人员,对营运车辆进行实时监控。三是加强驾驶员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开展岗前教育培训和日常定期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岗位技能等。四是严格退出条件。及时评估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线下服务能力,严格落实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对不具备相关认定服务能力条件或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依法启动退出机制。五是建立乘客投诉处理制度。设置服务监督机构、建立网络投诉受理平台、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如实采集与记录驾驶员服务信息,并定期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并将处理结果纳入质量信誉考核,驾驶员纳入集中学习。六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网约车在行驶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县交通运输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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