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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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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727日在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习水县人民政府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各参会代表积极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提出许多富有建设性和前瞻性的宝贵建议意见,内容涉及我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等多个领域,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改善民生福祉具有重大促进作用。县政府在收到县人大交办通知后高度重视,细化分解安排部署,强化调度督导,较好地完成了办理任务。

一、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县第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代表建议151(并案办理10件),截止目前,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所有代表建议均办理回复办复率、满意率100%。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代表建议81件,占53.6%;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代表建议53件,占35.1%;因政策或其他原因暂时无法解决的代表建议17件,占11.3%。

二、主要做法

代表建议办理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保证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具体体现办理人大建议既是县政府的法定职责,也体现了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宪法精神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从代表建议的承办、交办、督办等各环节发力,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力度,始终把代表满不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办理工作的重要标准,不断提升办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保障。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主管,谁承办”的原则,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体系,作为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调度,全面压实代表建议办理责任一是县人民政府收到县人大常委会建议交办通知后,成立由县长负总责、常务副县长统筹协调、分管副县长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政府办公室及时151件建议按照政府各部门职能职责进行任务分解,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将151件建议分别转办给6名县领导牵头、24个单位具体承办二是县人民政府于20223月15日邀请县人大、县政协相关领导联合召开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印发《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对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和办理质量作了明确细化要求。三是所有建议的答意见经分管县领导审核同意,承办单位才向代表进行正式答政府办各联系副主任及时跟踪了解办理进度和成效,做好统筹、协调和督办,答复意见敷衍了事的要求承办单位重新办理送审,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四是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上手,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承办单位及时召开党委(组)会议专题研究,明确目标、明确专人、制定计划、限时办理

(二)规范办理程序。结合代表建议办理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办理机制,规范实行八个必须”办理流程。代表建议办理前期,承办单位及时与代表沟通交流,领会代表真实意图,并就如何落实代表所提建议达成共识,主动联系协办单位,深入研究建议意见制定具体办理措施。二是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召集相关代表、协办单位进行协商座谈,及时沟通答复意见及相关情况,协调工作步骤,通过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确保建议办理工作真实有效。三是代表建议办理后期,对正在解决中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持续跟进办理,继续加强和代表的沟通联系,对正在办理的建议进一步强化跟踪督导,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确保代表意见真正落实到位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办理复文,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强化督查调度一是强化日常督查。县政府办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日常跟踪了解,对办理有困难、有难度、有问题的代表建议,及时报告县政府牵头领导,由县领导亲自调度二是强化统筹协调。县政府办定期召集办理单位调度跟踪办理进度,针对多部门共同办理的建议明晰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工作职责,杜绝交办不准确和办理工作推诿扯皮现象,不断提高办理效率。三是县政府办、县委督查局定期不定期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对办理不到位或办理进度滞后的承办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针对部分承办单位存在建议办理工作不重视、回复代表不及时、答复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形成督查专报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主要领导。

三、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打算

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下,在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人大代表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的主要领导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高,没有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改进工作、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好。如县水投水务公司承办的《关于对永安集镇人饮工程进行改造升级的建议》《关于切实保障桑木镇安全饮水问题的建议》2件人大代表建议,按要求应于5月10日前正式向代表进行答复,5月20日前将相关资料报县政府办,但在6月9日督查时还停留于口头安排,未实质性开展相关办理工作。二是答复程序不规范。部分单位建议提案办理人员业务不熟,对建议提案答复审签程序不了解,如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文化旅游局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未送县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就向人大代表进行了答复。三是回复代表不及时。如县农业农村局承办的13件人大代表建议,在6月7日督查时县农业农村局仍有3件建议未向代表答复,资料未按要求报送县政府办。四是部分承办单位争取解决建议意见的力度不,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部分建议受政策、财力等客观条件限制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针对存在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立行立改,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深化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办理工作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履行办理职责,理清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扎扎实实地做好建议办理工作。二是进一步提高办理水平。始终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代表建议办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办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加强对承办单位及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努力提高建议办理质量。进一步加强沟通对接。强化服务意识,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办公室汇报代表建议办理推进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和交流互动,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舆论媒体监督,巩固办理成果,对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由县政府牵头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对接,争取政策支撑,积极协调各方支持创造条件解决,确保早日将代表关心关注的问题办结。四是进一步强化督查督导。县政府办、县委督查局继续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开展跟踪督查,压紧压实承办单位工作责任,对在办理工作中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职责所系、工作所需、群众所盼,我们将在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总结办理经验,不断改进办理方式用高质量代表建议办理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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