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相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应当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现决定对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目录公布如下:
附件:习水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
习水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草案牵头承办单位 |
决策草案共同承办单位 |
决策需要履行的程序 |
备注 |
1 |
制定习水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 |
县农业农村局 |
市生态环境局习水分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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