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 字体:
索引号000014349/2024-1411563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24年10月15日
文号习安委发〔2024〕9号是否有效
标题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中央、省、市驻习机构及县属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遵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的通知》(遵安办发﹝2023﹞36号)要求,进一步落实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包保(包联)责任,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的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工作领导,切实承担非煤矿山安全包保责任,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和执法能力,督促非煤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和遏制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以非煤矿山安全发展助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安全领导责任,深入非煤矿山企业调研检查,组织开展包保(包联)非煤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和违法组织生产建设行为,定期研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力争实现非煤矿山领域“零事故、零死亡”目标。

三、包保(包联)责任

(一)包保(包联)责任范围。全县所有非煤矿山企业。

1.县人民政府副县级及以上领导对联系的乡镇(街道)正常生产、建设的非煤矿山开展安全生产包保(包联)。

2.各职能部门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对联系的乡镇(街道)正常生产、建设的非煤矿山开展安全生产包保(包联)。

3.涉及非煤矿山乡(镇、街道)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对辖区内正常生产建设的非煤矿山、停产停建1个月以上非煤矿山开展安全包保(包联)。

4.涉及非煤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履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县应急管理局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县其他职能部门履行职责范围内相关业务工作的监管管理责任,且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5.包保(包联)责任人员确定后要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并在矿山醒目位置进行张贴,主动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包保责任人因工作岗位调整的,及时更新和公告。

(二)包保(包联)责任重点。

1.督促包保(包联)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

2.督促包保(包联)非煤矿山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及隐患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工作。

3.督促包保(包联)非煤地下矿山驻矿安全监管制度落实。

4.各职能部门查处包保(包联)非煤矿山《采矿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不按《采矿许可证》批准的矿种开采、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范围开采、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建设违法行为、未办理施工许可的违法建设工程、未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地面特种设备、责令停产停建和长期停产停建未经验收擅自恢复生产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

5.对包保(包联)企业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办理,明确问题办理责任单位,通过现场交办、协调会办、跟踪督办等方式,限期帮助解决,确因客观条件制约未能解决的,向企业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6.协调包保(包联)非煤矿山落实“四个一批”(改造升级一批、联营保留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淘汰关闭一批)规划。

7.涉及非煤矿山乡(镇、街道)要及时掌握包保(包联)非煤矿山生态环保、信访维稳工作开展情况,并向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反馈。

8.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明确规定包保非煤矿山应履行的其他职责。

四、工作要求

(一)县人民政府包保(包联)领导每半年至少一次到非煤矿山企业(地下非煤矿山企业每季度至少一次)开展调研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全面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检查巡查内容要记录存档备案,由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

(二)乡(镇、街道)、各职能部门包保(包联)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按照分类管理到矿开展检查工作,每季度至少一次。并配合县级包保(包联)领导开展好日常检查巡查工作,负责将县级包保(包联)领导调研指导和督促、检查巡查记录资料汇总报县安全监管部门存档。

(三)各级包保(包联)责任人履行包保责任期间,出现包保责任履职不到位、不尽职行为,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若包保非煤矿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非煤矿山包保(包联)领导干部因岗位调整,新入岗位人员负责之前包保(包联)非煤矿山的工作职责。

附件1:习水县非煤矿山包保(包联)人员一览表.xls

         2.干部包保(包联)矿井安全生产重点内容检查表

         3.非煤地下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有关事项确认书

         4.干部包保(包联)非煤露天矿山重点内容检查表

         5.干部包保(包联)停产停建非煤矿山重点内容检查表

         6.习水县非煤矿山包保(包联)帮扶企业台账

        附件:2—6.docx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