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鉴于习水罗太英腊肉加工场等20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决定对习水罗太英腊肉加工场等20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予以注销。被注销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及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级注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名单.docx
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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