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保护赤水河环保协会等3家社会组织:
经查,习水县保护赤水河环保协会等3家社会组织(详见附件),已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局接受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上述规定,现责令习水县保护赤水河环保协会等3家社会组织(详见附件)限期整改,因《责令整改通知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有效送达,现依法予以公告。请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习水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领取《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一、整改时间
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9月10日。
二、整改内容
(一)社会组织未参加年度检查整改报告;
(二)近两年社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
(三)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整改报告及工作开展情况需报业务主管单位认可盖章。
三、整改验收
请各社会组织整改结束后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材料,我局将组织人员进行审查验收。对审查验收不合格或拒不接受整改的社会组织,我局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附件:习水县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县属社会组织名单
习水县民政局
2025年8月11日
习水县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参加年检县属社会组织名单 | |
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1 |
习水县保护赤水河环保协会 |
2 |
习水县中药材行业协会 |
3 |
习水县环境保护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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