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农业银行落实小微企业协调机制
2025年度金融综合服务方案
一、简易开户服务
习水农行下辖7个网点:营业部、城东支行、中心支行、城关分理处、二郎庙支行、温水支行、土城分理处,网点多覆盖广,可为客户开户提供便利的就近服务的。我行大力推广行内外线上渠道预约开户,客户可通过农业银行门户网站、企业掌银、外部政务平台等线上渠道,预填开户信息、预约开户网点。全面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速通开户”,企业无需携带纸质营业执照,“扫码亮照”即可便捷开户,柜面开户处理时间进一步压缩30%以上。为解决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便赴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的需求,农业银行提供身份协同联网核查、开户意愿和经营地址远程视频核实等服务,利用移动终端、人脸识别、光学字符识别、远程视频等智能技术,使客户足不出户便可畅享开户服务。
二、减费让利服务
1.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立单位结算账户、外汇资本金户和外汇结算账户的开户手续费按照不高于现行公示价格5折实行优惠。
2.免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立的全部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不含不动户管理费)和年费。
3.免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TM等渠道办理的单笔10万元(含,下同)以内的对公本行转账汇款手续费;免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单笔10万元以内单位结算账户通存通兑汇款手续费。
4.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单笔10万元以内的对公跨行转账汇款,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TM等渠道办理的,按照不高于现行公示价格9折实行优惠;通过柜台渠道办理的,按照不高于现行政府指导价标准9折实行优惠。
5.小微企业开立的企业网银(含网银和手机渠道)年服务费,按照不高于现行公示价格5折实行优惠。
6.我行无“电话银行年费和管理费”收费项目。
7.安全认证工具工本费按照成本价收费,“安全认证工具年费和管理费用”收费项目。
三、优惠套餐
套餐名称:随心汇B套餐/随心汇C1套餐/随心汇C2套餐
优惠对象:小微企业新开户客户
套餐具体服务内容(如下表):
序号 |
产品 |
对外公示价格 |
执行价格 |
随心汇C1 |
执行价格 |
随心汇C2 |
执行价格 |
随心汇B |
备注或产品说明 |
1 |
开户费 |
150元/户 |
0 |
0 |
150 |
开户费半价 | |||
2 |
账户管理费 |
600元/户 |
0 |
0 |
0 |
小微全免,农行唯一全免,不得随意下浮100% | |||
3 |
企业 网银 |
1200元/户/年 |
600 |
600 |
600 |
小微半价,不得随意下浮100% | |||
4 |
企业消息服务 |
360元/户/年 |
- |
360 |
720 |
||||
5 |
单位 结算卡 |
600元/卡/年 |
- |
600 |
600 |
1.自2021年7月25日起,跨行ATM取现交易手续费和本行ATM异地取现手续费暂不收取; | |||
6 |
单位结算账户账单 服务 |
100元/户/年 |
- |
- |
100 |
||||
7 |
电子 汇兑 |
1.企业网银(含掌上银行)本行汇兑:(1)本行同城转账:1元/笔;(2)本行异地转账:参照柜台标准; |
全价 |
5折 |
全价 |
全免 |
全价 |
全免 |
|
小计 |
600 |
120 |
1560 |
240 |
2170 |
0 |
随心汇B套餐,免费1年;C1每月仅10元,C2每月仅20元 |
四、综合信贷服务线上信贷产品
(一)纳税e贷
产品介绍:“纳税e贷”是以企业涉税信息为主,结合企业及企业主的结算、工商、征信等内外部信息,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分析评价,对诚信纳税的优质小微企业提供的在线自助循环使用的网络融资产品。采用共同借款人模式,即由借款企业和企业主作为共同借款人,借款企业作为授信主体。
贷款对象: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诚信纳税并授权同意我行使用纳税数据的小微企业。
贷款额度: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含)。需在额度有效期内使用贷款,额度可循环。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贷款利率:实施普惠利率政策,最低至3.1%。具体需根据客户在我行综合评分定价。
申请条件:
1.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生产经营2年以上。
2.最近一次纳税信用等级在M级(含)以上。
3.近两年诚信缴税,无税务部门认定的严重失信情形。近12个月纳税总额在1万元(含)以上。
4.申请贷款时,企业不存在欠缴的税款。
5.企业及企业主信用状况正常。
6.企业及企业主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强制执行或未被撤销的行政处罚记录,企业及企业主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等级不为高风险或禁止类;未被列入我行监控范围单制裁名单;不存在刑事犯罪记录;未从事或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涉黑涉恶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动。
7.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等。
(二)抵押e贷
产品介绍:“抵押e贷”是指以农业银行认可的优质房产抵押作为主要担保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办理的在线抵押贷款业务。
贷款对象:“抵押e贷”采用共同借款人模式,即由小微企业和自然人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实际控制人认定按照《中国农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借款企业作为授信主体。
贷款额度: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贷款期限:“抵押e贷”业务的贷款额度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0年(含),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且不超过贷款额度有效期到期日。
贷款利率:实施普惠利率政策,最低至3.1%。具体需根据客户在我行综合评分定价。
申请条件:
1.实际控制人(自然人借款人)
作为自然人借款人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非港、澳、台及外籍人士。贷款额度有效期超过1年的,实际控制人年龄及贷款额度有效期之和不大于7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当前无逾期贷款,以贷款审批名义查询次数不超过6次(不含),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际控制人的客户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等级不为高风险类;符合本行制裁风险管理规定;不存在刑事犯罪记录;未违法从事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涉黑涉恶、涉赌、涉毒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动。
2.小微企业(企业借款人)
作为企业借款人生产经营需在1年(含)以上,依法持有营业执照,合规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欠税、强制执行或未被撤销的行政处罚记录。企业的客户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等级不为高风险类;符合本行制裁风险管理政策;不存在刑事犯罪记录。企业及其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高管等人员未违法从事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涉黑涉恶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动。企业所属行业非房地产业、金融业等行业。
3.抵押人
押品权属人仅限为借款人(含自然人借款人、企业借款人)、实际控制人配偶和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和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企业股东及其配偶和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企业高管及其配偶和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同一企业主控股的关联企业(非房地产业、金融类企业)。
4.抵押物
押品范围主要包括居住用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等市场流通性较好的物业。抵押的房产需具有完全产权,权属清晰,没有流通上的限制,且要易变现,无查封等异常情况。居住用房未设立居住权,楼龄不超过40年(含)。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楼龄不超过25年(含)。
五、综合信贷服务线下信贷产品
(一)科技e贷
产品介绍:“科技e贷”是指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向符合本规程要求的优质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或固定资产贷款的融资业务。
贷款额度:小型企业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微型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贷款期限:流动资金贷款最长不超过3年,固定资产贷款最长不超过10年。贷款利率:执行本行利率管理有关规定。
贷款利率:实施普惠利率政策,最低至3.1%。具体需根据客户在我行综合评分定价。
还款方式: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含)的,可采用一次还本、定期付息方期限超过1年(不含)的,采用按月(季)偿还本息还款方式。
申请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办理:
(1)由各级工信部门评选,在名单有效期内,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排头兵企业,可分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
(2)国家级、省级、副省级城市高新技术企业。
(3)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中的科技型企业。
(4)行业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08〕172号))明确大类领域包括: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研发投入总额超过销售收入总额的5%,近三年营业收入年增速不低于10%,拥有核心技术或知识产权的企业。
(5)高层次人才为企业原始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20%)、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高层次人才的具体认定标准为:
①国家级人才:包括国际大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项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国家主管部委评选认定的人才计划清单内人员,如“万人计划”“长江学者”“青年长江学者”等。
②省级人才:包括各省人才引进计划人才,省属主管机构评选认定的人才清单内人员。
(6)经一级分行信贷部门会签、市场营销委员会认定的其他科技型企业。
2.申请办理“科技e贷”业务的客户除符合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小型企业客户信用等级在BBB-级(含)以上或信用评分450分以上,微型企业客户信用等级在BB级(含)以上或信用评分350分以上。
(2)企业的经营年限在2年(含)以上。对于原以个人名义或以其他企业名义经营,企业承接原主营业务,有丰富的生产、销售、从业经验的,可结合原个人或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年限进行准入。
(3)科技型企业资质在政府或有权部门批准的有效期内,不得为被政府或有权部门取消科技型企业资质的客户办理业务。
(4)经有权部门批准成立,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行业、环保政策。
(5)借款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关键管理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主观恶意且申请本次用信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或落实了本行认可的还款计划。
(6)拥有1项及以上重大或I类知识产权或2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具体标准详见《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评价体系(试行)》)。
(7)科技成果已具备产业化生产条件,产品和服务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成长性,已形成经营性现金流入或取得有效订单。
(8)科研团队稳定、创新能力强,近12个月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3%。
(9)借款人及其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高管等人员未违法从事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涉黑涉恶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动。
(10)借款人及其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受益所有人、高管等关联方未从事洗钱等非法金融活动;借款人及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受益所有人的洗钱风险等级为中风险及以下;符合本行制裁风险管理规定。
(11)符合监管部门及本行关于关系人贷款相关规定。
(12)以信用方式用信的,借款人不能为本行关系人,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采用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保证担保或政府风险补偿基金增信,且本行风险分担比例不高于40%。
②信用等级在BBB级(含)以上或信用评分在500分(含)以上,且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
③国家部委及省级政府机构认定的瞪羚企业、“隐形冠军”企业。
④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⑤本行子公司及相关基金投资的科技型小微企业。
⑥近12个月有清科集团公布的中国创业投资机构榜单前10名投资机构入股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申请前已撤资的除外)。
⑦省级或副省级城市及以上政府性投资(引导)基金入股的科技型小微企业。
⑧在本行已采用房地产抵押且增加信用方式额度后合计用信不超过房地产评估值90%的科技型小微企业。
(13)采用自助用信方式使用贷款资金的,借款人应符合《中国农业银行小微企业自助用信业务操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二)电费贷
产品介绍:是指面向小型或微型实体生产制造类企业,以企业近2年电费缴纳记录作为客户准入和授信测算的主要依据,向企业发放用于日常经营周转的流动资金贷款。采用共同借款人模式,由小微企业和企业自然人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实际控制人认定按照《中国农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借款企业作为授信主体。
贷款对象:贷款对象为以形成集聚效应的特色工业园区、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市场等为源头,以及其他符合本规程的优质小微企业客户。
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且凭证到期日不超过合同到期日,其中,信用方式用信的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的在授信额度核定有效期内借款人可反复或可循环使用。
贷款利率:实施普惠利率政策,最低至3.1%。具体需根据客户在我行综合评分定价。
还款方式:对于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含)的客户,采用“按月(季)还息、一次还本”或“一次性利随本清”方式进行还款;对于贷款期限为1年至3年(含)的客户,采用“分期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每年至少还本两次。
申请条件:
1.借款企业及实际控制人
(1)正常生产经营满2年以上,主营业务集中在设备制造、化工、消费品加工、能源与冶炼业,近2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2)经营状况良好,有实际生产经营场所,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具备到期偿还本息的能力。企业符合企业上年度盈利、上年度营业收入实现增长、近3年中至少2年营业收入实现增长条件之一。
(3)符合我行综合评分要求。
(4)上年度纳税等级在M级(含)以上。
(5)借款企业当前不存在未处理的环保处罚,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相关政策,不属于普惠信贷政策指引“禁止介入领域”和“环境和社会风险客户”。特殊行业或按规定应取得环保许可的,还应持有有权部门的相应批准文件或证明。
2.用电数据准入条件
(1)企业拥有独立的用电户号,当前不存在欠缴电费情况,且须提供电费缴纳证明(如发票等)材料。若企业没有独立用户号,须提供真实电费缴纳记录及相关佐证材料。
(2)企业有2年及以上真实的用电量,供电单位生产经营正常,电力供应稳定,不存在破产重组等重大经营风险。企业近1年用电量基本稳定,如存在季节性生产经营的,用电量与上年度同期基本保持稳定。
(三)黔担易贷
产品介绍:“黔担易贷”是指以小微企业为贷款对象,以担保公司批量提供担保(见贷即保)作为增信措施的线下流动资金贷款业务。采用共同借款人模式,由小微企业和企业主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企业主是指小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主要投资人(持股比例50%及以上自然人)。其他自然人如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视同企业主管理。同时以担保公司批量提供担保作为增信措施,采用不可循环方式用信。
贷款对象:小微企业法人。
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且凭证到期日不超过合同到期日;与合作担保公司协议约定可超过1年的,按照协议执行。
贷款利率:实施普惠利率政策,最低至3.1%。具体需根据客户在我行综合评分定价。
还款方式:可采用“按月(季)还息、一次还本”或“一次性利随本清”方式进行还款。
申请条件:
1.企业主(个人借款人)
企业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非港、澳、台及外籍人士。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当前逾期,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等级不为高风险或禁止类。未被列入中国政府、联合国、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和美国国务院、有关国家及国际组织、各境外机构注册地所在国(地区)政府发布的制裁名单或本行自定义监控名单。不存在刑事犯罪记录。未违法从事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涉黑涉恶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动的相关内容。不得向关联方发放无担保贷款,关联交易应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2.借款企业
符合我行评分评级要求。客户分类为支持类或维持类(无需分类的除外)。用信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最新一期《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中所属细分行业良好值。上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于零或虽然上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小于(或等于)零但最近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之和大于零且预计现金流状况向好(经营期不足两个会计年度的客户除外)。无不良信用记录。在本行无风险预警信息或有风险预警信息但是非主观恶意造成并且已处理。企业及其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高管等人员未从事违法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涉黑涉恶、涉电诈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动。近两个会计年度连续亏损(经营期不足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客户除外)或在金融机构贷款(含债券等)违约或存在重大风险的法人客户不得办理。
(四)工业银保通
产品介绍:“工业银保通”是为维护经济稳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特定企业群体依法依规提供政策性扶持的融资担保产品,为企业解决流动性需求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产品提供融资担保。
贷款对象:我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工担公司存量客户。
申请条件:申请企业实际控制人具备3年及以上所处行业的工作经验。申请企业经营状况正常(通过企业水电、纳税、社保等资料核实),提供给工担公司和银行的财务资料无差异,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5%,近1年销售收入降幅不超过30%,近2年未发生连续亏损。申请企业对外提供担保的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企业净资产的50%。申请企业及实际控制人征信记录良好,达到银行准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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