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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收购2021-156-2号等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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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文件规定,经报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处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并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我局拟收回收购2021-156-2号等4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1-156-2号地位于九龙街道办任家沟,东面为小火车道、西南面为城交壹号项目,土地面积为32188.9平方米,用途为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成交价5795万元,竞得人为习水县城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该地块的交地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动工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因政府原因地块目前处于闲置状态。现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处置领导小组同意,以5669.01万元收回收购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1-156-3号地位于九龙街道办任家沟,东面为小火车道、西南面为城交壹号项目,土地面积为67911.7平方米,用途为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成交价12225万元,竞得人为习水县城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该地块的交地时间为2022年6月6日,动工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因政府原因地块目前处于闲置状态,现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处置领导小组同意,以11959.79万元收回收购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1-162-1号地位于九龙街道办任家沟,土地面积为40077.38平方米,用途为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成交价7845万元,竞得人为习水县城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该地块的交地时间为2022年6月6日,动工时间为2022年6月11日。因政府原因地块目前处于闲置状态。现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处置领导小组同意,以7618.71万元收回收购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1-162-2号地位于九龙街道办任家沟,土地面积为40258.64平方米,用途为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成交价7880万元,竞得人为习水县城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该地块的交地时间为2022年6月6日,动工时间为2022年6月11日。因政府原因地块目前处于闲置状态。现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处置领导小组同意,以7681.35万元收回收购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示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意见,联系电话:22736270。

习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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