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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胡方霞等4名申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补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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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遵义市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13〕91号)、《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文件规定: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据,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起过实际缴纳的2/3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本次补贴胡方霞等4名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共计27928.44元(大写:贰万柒仟玖佰贰拾捌元肆角肆分)(公示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9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5月19日前向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受理单位: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851-22520133,0851-22524095

附件:习水县2024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补贴公示名单


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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