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贵州省赤水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方案》(黔水农〔2021〕32号)要求,我县双河庆、里师、官店、光明、三岔河、红旗、清溪河、大安、木老塘、桑木一级、桑木三级、白杨关、长征、白岩滩二级、临江、长坝等16座小水电站为退出类水电站,以上16座水电站现已退出拆除,拆除内容包含电站的厂房、大坝、动力管道、机电设施、输变电设备等(长坝电站厂房保留用于当地发展村集体经济,未进行拆除)。
现将以上16座小水电站拆除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天(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习水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专班反映(联系电话:0851-23119290,电子邮箱:954060480@qq.com,通讯地址:习水县杉王街道习水东路习水县水务局)。
特此公示。
习水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