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消费、装修、美容、食品……
过去一年
您在哪些领域遭遇过消费问题
如何维权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
习水发布
2023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希望消费者能从中借鉴维权知识和手段
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接下来
跟着小编
一起去看看
这些发生在自己身边的真实案例
避免在日常消费中“踩坑”
案例一:预付3万元美容费 商家迟迟未兑现承诺
2023年3月6日,马女士在习水县城某美甲店准备做身体美容,按其要求预交了3万元费用,该店也答应为其量身定做一套“塑身衣”,但一直未兑现,与商家交涉迟迟得不到结果的马女士拨打了消费者维权电话。
接到投诉后,习水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及时介入调查,了解事情来由经调解,该店扣除马女士领走的“塑身衣”和相关费用外,退还其预交剩余费用2万元。
案例二:超市购买辣肠现异物 投诉获定额赔偿
2023年2月26日,匡某某在习水县某超市购买了真空包装辣肠,回家食用时发现有蟑螂、虫子等异物,随后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投诉。
接到投诉后,习水县消费者协会协同习水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其商品及该超市进行了检查。投诉人所投诉的事实属实。经调解,该超市赔偿其1000元;其违法行为依法另行处理。
案例三:多收6分钱换来赔偿500元
2023年2月11日,汪某某在习水县某某美蛙鱼头火锅店就餐消费时点了一斤美蛙,商家未经本人同意,将数量增加至2.3斤,并且结账多收取了6分钱,汪某某认为不合理而投诉。
经习水县消费者协会调查、调解,该店最终赔偿给投诉人汪某某500元。
案例四:手机店搭售保险 投诉获退还
2023年4月4日,林某某以5699元的价格在习水某某苹果手机专卖店购买了一台苹果手机,同时,在销售员强烈推荐下,林某某又花了1100元购买了碎屏险,回到家的林某某觉得该店存在捆绑销售行为将其投诉。
经调查,商家在销售手机时确实存在捆绑销售行为。经调解,商家最终退还林某某1100元。
案例五:餐饮店乱收费 立即整改
2023年5月2日,习水县消费者协会接投诉称,习水县某餐饮店收取不合理餐位费、纸巾费。接到投诉后,习水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与消协人员到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店确实收取了消费者餐位费3元/位,纸巾2元/盒,属不公平、不合理收费。
该店被责令立即进行整改,相关部门会不定期上门进行检查。
案例六:装修公司打马虎眼 丢了订单坏了名声
2023年10月,陈某某与习水县某装饰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并预交了40000元工程款。装修过程中陈某某发现装修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使用指定瓷砖,多次沟通无果后将其投诉。
经调查,陈某某反映情况属实,属装修公司单方面违约。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工程款12000元。
案例七:瑜伽培训意外造成伤害 界定责任终得赔偿
2023年10月27日,刘女士向习水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称在习水县某某美学瑜伽馆参加培训时,被培训师不慎将其肋骨弄骨折,有医院检查报告为证,要求退回所交培训费以及赔偿医疗等费用,但多次协商无果。
经调查,刘女士反映情况属实,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瑜伽馆退还给刘女士服务费以及赔偿医药费共计9000元。
案例八:流动卖煤“耍秤杆” 被抓现行悔不当初
2023年9月12日,习水县消费者协会接到公安机关转投诉举报,穆某某向何某某销售块煤过程中使用电子遥控器作弊的方法夸大电子秤上所售商品的真实数量,被消费者何某某当场识破,并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报后,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同消协工作人员共同到现场调查处理。经查,穆某某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穆某某被处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发传单引导进店消费玩套路
2023年10月26日,黄女士路过习水县某某美容店时,被店员所发传单吸引,进店后在销售员花言巧语的攻势下交了2040元,回家后,冷静下来的黄女士感觉是被商家引导消费,于是拨打了投诉电话。
经调解,美容店将黄女士已支付未消费的1960元退还。
案例十:安装合同未履行 消协调解得解决
2023年12月11日,习水县消费者协会接到多名消费者来访投诉,反映:在习水某某地暖有限公司订购地暖、空调,但该公司未按约定履行安装义务。
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一是双方自愿按之前签订的订货单协议继续履行。二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安装完工交付给消费者使用,如到期未完工由公司退还全部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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