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按照项目资产权属确定的原则,你们对2023年农村项目资产权属进行了确定,并报项目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进行了审核确认。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闲置低效项目资产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3〕43号)要求,对各乡镇(街道)报送的《关于对2023年农村项目资产权属确定批复的请示》进行了审查,原则同意你们对2023年农村项目资产权属的确定,现予以批复。
附件:习水县2023年农村项目资产权属确定批复表.xlsx
习水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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