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 
关怀版
 | 
中国政府网 | 贵州省人民政府 | 遵义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 > 公共文化服务
习水县文化旅游局“设立文艺表演团体的申请(设立)”一次性告知单
字号:

一、审批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第六条。

二、申请材料

1.设立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原件一份);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4.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可以是: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其他有效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三、审批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持相关申请材料向习水县政务服务中心法人综合窗口提交申请; 网上申请:https://ccm.mct.gov.cn/ccnt/sczr/login

2.受理:习水县政务服务中心法人综合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告知同意受理或补充完善申请材料或不予受理; 

3.审批:经过审核,履行审批程序,首席代表签字,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不符合条件向申请人作出不予许可说明;

4.办结:申请人在承诺期内到窗口取件审批文件,也可选择邮寄。

四、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和标准

无                            

咨询电话:1828513025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