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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市级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粮食生产示范补助项目市级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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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遵义市财政局 遵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市级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粮食生产示范补助项目市级资金)的通知》(遵财农(2024)27号)精神,按照要求,经研究同意,现下达2024年市级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粮食生产示范补助项目市级资金))30万元给你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调度监管

此次下达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收入列“11181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科目,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支出”科目。

二、资金使用方向

该项目资金主要采取物化补助(种子、肥料、农药等)、社会化服务补助(机播机收、绿色防控等)或物化补助+社会化服务补助形式,对粮食生产示范区建设过程中的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推广应用、农业技术培训等环节进行支持。同时,也可对粮食生产示范点经营主体产品包装设计和宣传推广等方面进行补助,以强化产品品牌打造,提升产品知名度,增加产品销售量,带动农户增收。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省级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推进项目建设,确保资金充分发挥效益,有效助推乡村振兴。

三、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加强资金监管,强化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补助资金及造成资金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四、加强项目监管

请你单位按照《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强衔接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全面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管理,严格执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县级衔接资金分配一律公开,乡镇、村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引导脱贫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附件:市级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粮食生产示范补助项目市级资金)绩效目标表.xlsx


习水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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