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20时至5月22日7时,习水遭遇强降雨突袭,其中马临街道、习酒镇、隆兴镇受强降雨影响明显,导致部分路段交通受阻、少数区域出现停电、农作物小面积受灾等情况。
习酒镇电线杆倒塌。
隆兴镇工作人员向群众核实受灾情况。
面对雨情,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迅速响应,积极采取路面清淤、抢修电力、转移群众等各项应对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正常运转。
隆兴镇新光村正在进行路面清淤作业。
马临街道尚华村正在进行路面清淤作业。
马临街道供电所工作人员正在进行电力抢修作业。
习酒镇干部群众正在进行路面清淤。
习酒镇清淤后的路面恢复畅通。
5月21日20时至22日7时,受强降雨天气影响,程寨镇降雨量达102.2㎜,在程寨镇红旗村,暴雨导致环山公路出现多处垮塌,碎石与淤泥堆积,流经境内的官渡河水位上涨,湍急的河水漫过两条低洼路段,影响正常通行。
受暴雨影响,流经程寨境内的官渡河水位上涨,湍急的河水漫过两条低洼路段,影响正常通行。
程寨镇红旗村印红公路垮塌。
在接到气象预警通知后,全镇迅速进入应急状态。程寨镇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体工作人员原地待命,由镇村干部、应急队员等组成的多个排查小组,穿梭在各个村落和重点区域,对老旧房屋、低洼地带、河道堤坝等进行逐一检查,积极开展河道疏浚、道路清淤。并通过微信群发布最新的雨情、水情和应急工作安排,确保信息畅通、传达及时。
程寨镇组织清理道路淤泥。
程寨镇党委书记带队排查红旗村印红公路垮塌情况。
21日夜间,一场大雨突袭,良村镇大安村兴隆湾组遭受山洪侵袭,10余户群众受灾严重,房屋被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面临威胁。
群众自发清理路面淤泥。
民兵队伍正在通沟挖渠。
民兵队伍和群众一起清理路面淤泥。
灾情发生后,大安村民兵连连长任家国迅速行动,第一时间通知群众转移,为群众生命安全争取宝贵时间。良村镇基干民兵应急排紧急出动10名民兵奔赴受灾现场。他们争分夺秒,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共挖防洪沟20米,装沙袋50个,清理公路30米,并帮助5户农户清理家中淤泥。
民兵队伍帮助村民清理院坝积水。
民兵队伍帮助村民清理泥土。
目前,抢险救灾工作仍在紧张有序进行中。后续,民兵队伍将继续对道路进行加固,防止次生灾害发生;持续帮助农户清理家中淤泥,打扫环境卫生,并进行全面消毒处理,保障群众健康;同时,进一步对受灾农作物进行统计,为后续的灾后恢复和帮扶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良村镇民兵队伍以实际行动践行使命担当,在抢险救灾一线筑起坚固防线,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月21日20时至22日7时,受强降雨影响,民化镇境内普降暴雨,多处出现边坡垮塌、道路受损、农田受灾等现象。民化镇“汛”速响应、逆雨而行,落实落细防汛救灾各项工作,切实筑牢汛期安全屏障。
暴雨过后,民化镇迅速转入善后工作阶段。一方面,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详细统计农作物受损、房屋受损等灾情数据,协助群众开展恢复生产,及时帮助群众联系对接保险理赔,全力弥补群众损失;另一方面,妥善安置撤离群众,全力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同时,干群齐出动,配合专业力量对受损道路进行紧急抢修,清理道路塌方、疏通堵塞路段,全力恢复交通秩序。
截至目前,民化镇成立应急队伍7支60人,出动镇村干部102人,志愿服务队8支,设置警戒线、警示牌53处,处置道路塌方36处,对12处受灾路段进行抢险抢修。共安全转移18个地灾点(含1个山洪易发区)群众214人,非地灾点风险群众28人,有力保障了群众生命安全。
5月21日20时至22日7时,一场强降雨突袭土城镇,致使部分路段交通受阻、少数区域停电,农作物也出现小面积受灾情况。面对灾情,土城镇干部群众迅速行动,积极开展生产自救,用实际行动守护家园。
在土城镇华润社区,强降雨带来的积水涌入社区集体经济酒店,店内一片狼藉。但灾情没有击退干部群众的信心,大家纷纷拿起工具,投身到灾后清淤工作中。淤泥厚重,清理难度大,可现场人员分工协作,铲的铲、运的运,清淤工作持续推进。
同样,在土城镇长坝村,公路上堆积的淤泥阻碍着交通。干部群众自发走上公路,挥舞铁锹铲除淤泥,现场一派热火朝天的劳动景象。他们的努力,只为尽快打通道路,保障村民出行与物资运输畅通。
据了解,在接到强降雨预警后,土城镇立即行动,组织干部转移地质灾害点和沿河两岸群众82户150人,全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经全面排查,全镇在此次暴雨中受灾农房达334户,其中严重损毁2户,一般受损332户;农作物受灾面积1800余亩;公路受损垮塌101处。目前,全镇已有300多名党员干部群众投身到生产自救工作中。尽管受强降雨影响,但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全镇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正常。”土城镇副镇长罗朋介绍。
这场突如其来的强降雨,考验着土城镇应对灾害的能力,而干部群众携手同心、积极自救的画面,展现出强大的凝聚力与坚韧不拔的精神,为灾后恢复和重建注入了坚定信心与力量。
习水县融媒体中心综合报道
一审:张 川
二审:胡 旭
三审:罗 俊
终审: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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