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习水县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4-2035年)》(习府办发〔2024〕12号),以下简称《规划》。为做好《规划》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规定和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该《规划》。
二、规划的基本框架及主要内容
规范除前言外,共有13章,第一章为总论,主要阐述规划的背景、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规划依据、规划范围等内容;第二章至第十二章主要从建筑垃圾现状及存在问题、规划目标与任务、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划、建筑垃圾处理及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存量治理、环境影响评价、建筑垃圾管理、规划实施保障等方面分块进行阐述;第十三章为附则。
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一)规划范围与年限。结合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实际情况,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包括九龙街道、东皇街道、杉王街道和马临街道等全部辖区,习酒镇、隆兴镇、民化镇、土城镇、良村镇部分行政辖区,中心城区范围根据未来发展实际情况实时调整。规划年限为2024年—2035年。
(三)建筑垃圾处理及综合利用。预计产生量:我县近期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298万吨,中期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262万吨,远期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209万吨。预计处置量:近期综合利用量约为75万吨/年,消纳处置量约为75万吨/年;中期综合利用量约为32万吨/年,消纳处置量约为21万吨/年;远期综合利用量约为30万吨/年,消纳处置量约为13万吨/年。综合利用:按照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要求,优先采取就近回填、绿化用土、堆砌处置、堆山造景、公园绿地及再生产品资源化综合利用,并广泛推广再生产品应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