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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14349/2025-04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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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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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字解读】《习水县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4-2035年)》解读
【文字解读】《习水县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4-2035年)》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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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习水县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4-2035年)》(习府办发〔2024〕12,以下简称《规划》。为做好《规划》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规定和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该《规划》。

二、规划的基本框架及主要内容

规范除前言外,共有13章,第一章为总论,主要阐述规划的背景、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规划依据、规划范围等内容;第二章至第十二章主要从建筑垃圾现状及存在问题、规划目标与任务、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划、建筑垃圾处理及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存量治理、环境影响评价、建筑垃圾管理、规划实施保障等方面分块进行阐述;第十三章为附则。

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一)规划范围与年限。结合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实际情况,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包括九龙街道、东皇街道、杉王街道和马临街道等全部辖区习酒镇、隆兴镇、民化镇、土城镇、良村镇部分行政辖区,中心城区范围根据未来发展实际情况实时调整规划年限为2024年—2035年。

(二)规划目标及投资估算。近期目标:2025年底,拟规划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2座,分别为习水县木楠村建筑垃圾消纳场,设计库容约为100万m³;习水县银龙村堰塞湖建筑垃圾消纳场1座,设计库容约为113.6万m³。县城周边拟规划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1座,预计年处理规模为15万吨。中期目标:2030年,基本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完善建筑垃圾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全过程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智能化和数字化管理体系。拟规划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1座:习水县三元村建筑垃圾消纳场,设计库容为583万m³。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持续提高,资源化利用率进一步提升。远景目标:2035年,建立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的建筑垃圾处理系统。投资估算:习水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治理防治工作预计近期投资约3000万元,中期资约4400万元,均为社会投资。

(三)建筑垃圾处理及综合利用。预计产生量:我县近期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298万吨,中期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262万吨,远期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209万吨。预计处置量:近期综合利用量约为75万吨/年,消纳处置量75万吨/年;中期综合利用量约为32万吨/年,消纳处置量21万吨/年;远期综合利用量约为30万吨/年,消纳处置量约为13万吨/年。综合利用:按照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要求,优先采取就近回填、绿化用土、堆砌处置、堆山造景、公园绿地及再生产品资源化综合利用,广泛推广再生产品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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