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从严控制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数量,规范编外人员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减轻财政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我局会同县委编办、县财政局起草了《习水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编外人员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县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或乡镇(街道)从事辅助性工作,接受相应管理和享受相应待遇的劳动合同制临聘人员和劳动用工备案人员,以及各用人单位于2020年4月9日前自行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或乡镇(街道)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属本办法管理。
第一章:总则。主要阐述《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
第二章:申报。单位进人需坚持“严控总量、分类管理、定岗定责、按需审批”的原则,对确需增加和补充编制外人员的单位,严格实行申报审批制度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批。
第三章:审批。明确如何确定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聘用人员员额总计划,用工量大的单位编制外人员员额总数,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其他单位具体数量由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会商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第四章:招聘。主要是对用工申请经批准后,招聘原则、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入职后的管理进行了说明。
第五章:管理。主要对编制外人员入职后劳动合同签订、试用期约定、考核的结果管理与运用、 签订、续签、解除合同的管理、发生劳动争议后的处理流程等进行了说明。
第六章:待遇。对于编制外人员的工资报酬标准、依法参加社会保险险种、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等待遇、因工负伤、致残和死亡,非因工负伤和患病,退休和退休待遇,进行了阐述说明。
第七章:责任。主要说明用人单位为编制外人员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业务主管部门履行第一监管责任。以及用人单位在用人存在何种违规行为将被追责问责。
第八章:附则。明确解释单位、施行时间、废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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