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贵州习水东风湖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全面保护并合理利用湿地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局代县人民政府起草了《贵州习水东风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解读如下:
一、背景及意义
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具有保持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保护湿地,对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状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贵州习水东风湖国家湿地公园由关门山片区及其周边山体、三八水库及其周边三体、东风水库及周边山体,总面积253.66公顷。东风湖湖国家湿地公园于2014年12月经国家林业局批准纳入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经过5年的试点建设,于2019年8月通过国家验收,正式命名为国家级湿地公园。
由于东风湖湿地公园临近县城,且我县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湿地公园的保护与开发的矛盾日益突出,存在无序开发利用湿地资源的现象。加之公众对湿地的生态价值认识不足,随意开垦、盲目改造、过度利用、肆意破坏、侵占湿地资源等现象时有发生,使全县生态质量降低、生态功能逐步退化。
为认真落实《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国家重要湿地、国际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专门的法规或者规章,加强保护管理。同时也为了相如湖湿地生态功能,保证湿地生态系统安全,亟需出台我县的湿地保护规范性文件,依法明确部门职责,强化保护措施,促进依法对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管理。
二、相关依据
(一)《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国家林业局48号令)
(二)《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林湿发〔2017〕150号)
(三)其他国家级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二十九条,约3300字。其中:
明确共2条,明确保护管理范围,保护管理主体,保护管理原则、目的、意义;
规划与建设共7条,提出湿地公园及周边区域规划的实施,建设项目的前置审查等相关法律规定;
保护共7条,明确提出具体保护措施;
利用共3条,提出利用的基本原则和利用的约束性条款;
管理共6条,明确交通、商业经营、公共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法律责任共3条,主要是相关法律保障措施;
附则1条,即实施时间。
《贵州习水东风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办法》收到县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13条,全部采纳。社会征求意见1条,未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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