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黔穗年产5000吨酱香型白酒技改项目被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方案》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是什么?
《方案》的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贵州省征收征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标准的通知》(遵府发〔2023〕12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广东黔穗年产5000吨酱香型白酒技改项目项目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该《方案》征收主体是什么?
该《方案》征收主体为习水县人民政府;征收部门为习水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征收实施单位为习水县土城镇人民政府。
三、该《方案》的征收对象及范围是哪些?
(一)征收范围。本次征收地块位于习水县土城镇高坪村五组,征收集体土地7.9205公顷及地上附着物。
(二)征收对象。项目涉及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房屋的所有权人和承租人,以及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人。
四、该《方案》补偿安置方式?
(一)补偿安置方式包括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依法申请宅基地等方式。
(二)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费,以及附属设施、建构(筑)物、装饰装修等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
(三)土地、青苗、坟墓等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
五、该《方案》的征收补偿原则?
补偿安置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违法违规建(构)筑物及抢载、抢建、抢种不予补偿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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