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人武部,中央、省、市驻习机构及县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刘定杰同志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人事、审计方面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县审计局。
胡 杰同志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投融资、统计、民族宗教、对外协作、区域经济协作、第三产业发展、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应急管理、消防、非煤矿山(日常生产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公共服务管理、国防动员、人防、企业上市、金融、保险、证券、国资管理、安全、大数据、信息化管理方面工作;协助县长负责人事、审计方面工作;统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债务化解、生态环保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县政府办(县外事办)、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民宗委、县行政学校;协助县长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老干局、县公务员局)、县人武部、县委统战部(县委台办、县侨务办)、县委编办、县委巡察办、县委党校、县工商联、国家统计局习水调查队、国家税务总局习水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习水监管支局、金融机构驻习水分支机构及其他银行、证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县城发集团、县旅投集团、县产投集团、县金控公司、县酒业投资公司、县农业投资公司、县绿洲公交公司、习水四渡文化传媒公司。
蔡 理同志 牵头联系省定点单位帮扶工作。
杨 帆同志 负责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工作;协助刘卓同志负责乡村振兴方面工作;协助杨国东同志负责天然气长输管线建设方面工作;牵头联系中央、省定点单位挂职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债务化解、生态环保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黄能强同志 负责珠海东西部协作和对口交流工作;协助胡杰同志负责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项目谋划、争资争项方面工作;协助刘卓同志负责乡村振兴方面工作;负责东西部协作领域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王 伟同志 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人力资源开发、劳动仲裁、就业创业、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建设、妇女儿童、文史研究、档案方志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债务化解、生态环保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习水土城红色文化旅游创新区、习水飞鸽生态旅游景区管理服务中心、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含人事)、县文化旅游局(县文物局)、县投资促进局。
联系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县精神文明办、县新闻出版局、县社科联)、县委党研室、团县委、县关工委、县总工会、县文联、县妇联、县档案馆、县融媒体中心;协助胡杰同志联系县旅投集团。
张 歆同志 负责公安、司法、国安、退役军人事务、信访、维护社会稳定、禁毒、道路交通安全、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城镇管理、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城市园林绿化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债务化解、生态环保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管局)、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网信办、县信访局、县国安局、县武警中队、市交管局高速四大队五中队、市交管局高速四大队六中队。
刘 卓同志 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林业、乡村振兴、易地搬迁、东西部协作、生态环境保护、民政、供销、气象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债务化解、生态环保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移民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供销社。
联系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习水分局、县气象局、习水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烟草公司习水县分公司;协助胡杰同志联系县农业投资公司。
冉 娟同志 负责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用地管理、商务贸易、电子商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非煤矿山(矿权设置)、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大健康、残疾人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债务化解、生态环保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县医保局。
联系县红十字会、县计生协会、县残联、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习水县管理部;协助胡杰同志联系县城发集团。
杨国东同志 负责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能源管理、电力通讯、页岩气及风电开发、民营经济发展、科技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高新技术产业建设、交通建设、城乡客运管理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债务化解、生态环保工作。
分管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不含白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电讯(网)办。
联系县科协、习水供电局、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白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省交通执法二支队六大队、中国移动习水分公司、中国联通习水分公司、中国电信习水分公司、广电网络习水分公司、铁塔公司习水分公司、县公路养护段、贵州江习古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邮政集团习水分公司。
马江洪同志 在县长领导下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为确保县人民政府工作协调有序、无缝对接、高效运转,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设立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AB角”工作补位。
一、“AB角”工作补位安排
刘定杰、胡 杰同志互为“AB角”;
杨 帆、黄能强同志互为“AB角”;
王 伟、刘 卓同志互为“AB角”;
张 歆、冉 娟同志互为“AB角”;
杨国东同志“B角”暂时空缺。
二、“AB角”代为履职内容
(一)代行处理上、下级来文、发文等公文事宜;
(二)代行处理日常分管及专项分管工作;
(三)代行出席或召集各类会议,接待上级检查指导或县外来宾参观考察;
(四)代行处理其他临时公务及突发事件。
三、工作补位相关要求
根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制度规定,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要带头执行好外出报告制度,互为AB角的同志要主动介入、衔接对方的分管工作,及时补位。
(一)县人民政府县长因会议、公务、学习、休假或其他情况离开本市3天以上、本县5天以上,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常务工作副县长主持工作;如县人民政府县长和分管常务工作副县长同时外出,按职务排序确定一名领导同志主持工作。
(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因会议、公务、学习、休假或其他情况离开本市3天以上、本县5天以上,其中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离开本县2天以上,由互为“AB角”的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代行履职。
(三)互为“AB角”的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原则上不同时出差或休假。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同时外出时,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协调领导补位,请示县长同意后参与“AB角”工作补位。
(四)互为“AB角”的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外出期间,其分管部门和单位要及时主动向补位的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请示汇报工作,确保政府工作正常运转。
(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业务股室,要积极主动为补位的县人民政府领导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保证“AB角”工作补位制度落到实处。
习水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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