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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994006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7-22
  • 文  号:
  • 习发改价格〔2025〕5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联动调整居民用气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联动调整居民用气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字号:

贵州燃气集团习水县燃气有限公司、贵州燃气集团习水县金桥燃气有限公司、习水县富晟燃业有限公司、习水县盛焰天然气有限公司、贵州万佳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联动调整居民用气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5〕399号)文件精神和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联动调整居民用气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动调整标准

1.县城区、土城镇、同民镇、醒民镇、习酒镇、回龙镇、二郎镇等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价格执行第一、二、三阶梯每立方米 2.8元、3.36 元、4.2元的标准。

2.仙源镇、良村镇、程寨镇、三岔河镇、双龙乡、坭坝乡、寨坝镇、大坡镇、温水镇等重庆气源覆盖辖区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价格执行第一、二、三阶梯每立方2.56元、3.07元、3.84元的标准。

二、执行时间

执行时间自2025年7月1日起。

三、优惠政策

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家庭实施免费气量60立方米/年·户(即每户每月5立方米免费气量)。超出免费气量的部分,按照阶梯气量、气价对应收取燃气费。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做好组织实施。各企业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本次联动价格调整精准落地。

(二)压实履约保供责任。各燃气企业要加强与上游供气企业供需衔接,强化气源采购成本约束,严禁通过不当关联交易推高采购成本,切实做好天然气保供工作。

(三)严格落实价格政策。各燃气企业应及时公示调整后的用气价格,要认真做好气源来源和采购成本的台账记录、收集和汇总,并于每半年按要求向我局报送居民气源采购相关数据。

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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