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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584262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4-25
  • 文  号:
  • 习财农〔2025〕 11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习水县财政局 习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习水县财政局 习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字号:

仙源镇、良村镇、二里镇、同民镇、醒民镇、土城镇、温水镇人民政府,马临街道、东皇街道办事处,县农业农村局:

按照《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14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的通知》(黔农计财〔2024〕48号)等要求,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分配下达各单位“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966万元(详见附件),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该资金源指标信息如下:

指标号:61432

一级预算项目(项目名称):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二级预算项目(项目库名称):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见资金安排表项目库名称)

三保标识:非三保支出

收入来源类型:上级一般转移支付

功能分类:2130505 生产发展

经济分类:根据单位实施方案据实填报

支出细目:衔接资金户

指标文号:黔财农〔2025〕14号

指标文标题: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

涉及乡镇、单位严格按照《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强化绩效管理,加强项目监管,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同时,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完成一体化系统资金的所有操作流程(项目库建立、批复调剂工作),确保指标及时到达单位。

附件:习水县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xls

      

习水县财政局  习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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