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集团习水县燃气有限公司、贵州燃气(集团)习水县金桥燃气有限公司、习水县富晟燃业有限公司、习水县盛焰天然气有限公司、贵州万佳天然气有限公司、贵州省新鑫能源有限公司: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省级定价区域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5〕6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2024-2025年度采暖季燃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遵市发改价费〔2025〕5号)文件精神和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联动调整2024-2025年采暖季非居民用气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动调整标准
(一)非居民用气标准
1.县城区、土城镇、同民镇、醒民镇等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价格由3.78元/立方米调整为3.84元/立方米。
2.习酒镇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价格由3.62元/立方米调整为3.82元/立方米。
3.仙源镇、双龙乡、坭坝乡、寨坝镇、大坡镇、温水镇等重庆气源覆盖辖区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价格由2.76元/立方米调整为2.85元/立方米。
(二)居民用气标准
2024-2025年采暖季居民用气价格暂不作调整,继续执行以下标准:
1.县城区、土城镇、同民镇、醒民镇、习酒镇等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价格继续执行第一、二、三阶梯每立方米 2.67元、3.20 元、4.01元的标准。
2.仙源镇、双龙乡、坭坝乡、寨坝镇、大坡镇、温水镇等重庆气源覆盖辖区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价格继续执行第一、二、三阶梯每立方2.43元、2.90元、3.61元的标准。
(三)特别规定
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服务机构用气、托育机构用气、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创办具有公益性、福利性且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符合规定的盲人按摩院的经营场所用气价格按居民用气第一、第二档气价平均值和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二者中的较低价格执行。此类用户2024-2025年采暖季用气价格执行以下标准:
1.县城区、土城镇、同民镇、醒民镇、习酒镇等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管道天然气用户用气价格执行2.935元/立方米的标准。
2.仙源镇、双龙乡、坭坝乡、寨坝镇、大坡镇、温水镇等重庆气源覆盖辖区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管道天然气用户用气价格执行2.665元/立方米的标准。
二、执行时间
本次联动周期执行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结束。
2024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按上一联动周期价格执行,即县城区、土城镇、同民镇、醒民镇等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价格为3.78元/立方米;习酒镇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价格为3.62元/立方米;仙源镇、双龙乡、坭坝乡、寨坝镇、大坡镇、温水镇等重庆气源覆盖辖区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价格为2.76元/立方米。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企业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用气价格调整精准落实。
(二)压实保供责任。各燃气企业要加强与上游供气企业供需衔接,强化气源采购成本约束,严禁通过不当关联交易推高采购成本,切实做好天然气保供工作。
(三)严格落实价格政策。各燃气企业应及时公示调整后的用气价格,要认真做好气源来源和采购成本的台账记录、收集和汇总,并按要求向我局报送完整真实数据。
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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