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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习水草莲坝至二郎农村道路工程项目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13 10:59 字体:[]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习水草莲坝至二郎农村道路工程项目土地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310日    


习水草莲坝至二郎农村道路工程项目土地

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习水草莲坝至二郎农村道路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遵府发〔2020〕12号),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

习水草莲坝至二郎农村道路工程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土地地上附着物。

二、征收对象

习水草莲坝至二郎农村道路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的产权人、使用权人及承租人。

三、征收部门

(一)征收主体:习水县人民政府。

(二)征收部门:习水县交通运输局

(三)实施单位:习水草莲坝至二郎农村道路工程项目涉及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四、征收补偿原则

(一)使用土地原则。习水草莲坝至二郎农村道路工程项目永久性征地和临时用地遵循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和按规划设计要求使用土地的原则。

(二)土地、房屋补偿原则

1.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不设中间价。

2.对房屋的装饰装修部分补偿不计算折旧年限。

3.堡坎为房屋基础的不予补偿。

(三)坟墓、林木补偿原则。

坚持据实清点补偿的原则。

五、补偿标准、安置

(一)土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标准按附件(附件1)执行。

2.时用地补偿标准按附件(附件10)执行。

(二)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1.补偿安置方式。以货币补偿安置为主,在符合建设发展规划的前提下,房屋所有权人就近自行选址依法审批修建。合法企业搬迁的由所在乡镇(街道)牵头,企业就近自行选址建设,县相关部门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2.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按附件(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执行。生产、办公、库房等非住宅房屋,参照住房补偿标准执行。

3.房屋搬迁奖励。征收公告发布后书面通知之日起,在10日内签订协议并搬迁完毕的实行奖励,按主体房屋建筑面积200/m2标准给予奖励;在20日内签订协议并搬迁完毕的实行奖励,按主体房屋建筑面积150/m2标准给予奖励;在30日内签订协议并搬迁完毕的实行奖励,按主体房屋建筑面积100/m2标准给予奖励超过30日签订协议不予以奖励。

4.征收房屋建筑材料的处置。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时间内自行搬迁的,拆除的建筑材料可由被征收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自行处置;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时间内未自行搬迁的,由房屋征收单位组织拆除并处置所有建筑材料。

5.房屋面积认定。按照《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以中介机构实测丈量面积为准。

6.违法行为处理。违法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征收红线范围内不得抢装修、新建、改建、扩建或改变房屋用途,否则,一律不予补偿。

(三)林木补偿标准。

林木补偿标准按附件(附件7、附件8)执行。

1.成片经济林木补偿。成片经济林木以亩为单位进行补偿(成片经济林木是指现有每亩株数达到相应经济林树种标准栽植株数的大于或等于85%以上的经济林),补偿标准详见(附件7、附件8)。

2.零星林木补偿。零星林木的补偿是指房前屋后、田边土角的零星林木。补偿标准详见附件8

3.苗圃地苗木、花卉补偿标准。利用林木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生产的胸径5厘米(含5厘米)以下的苗木、花卉,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同树种同规格苗木、花卉市场平均销售价乘以株数的总价值予以补偿;胸径5厘米以上的树木参照评估价予以补偿。

4.用材林补偿。用材林木补偿以株数进行补偿,胸径6厘米以下天然次生、萌生的用材林树木不予补偿。人工造林的未成林地和幼龄地上林木的补偿,每亩保留株数达到100株以上的按1000/亩予以补偿,每亩保留株数少于100株的按10/株予以补偿。补偿标准详见附件8

5.其他不予补偿的树木。胸径2厘米以下的天然次生、萌生的黄柏、椿树等林木不予补偿;主干高50厘米以下的棕树不予补偿。

(四)炮损补偿标准。

炮损补偿标准按附件(附件9)执行。

(五)坟墓补偿标准。

坟墓补偿标准按附件(附件11)执行。

六、管网搬迁

管网搬迁原则按材料价+人工工资+税收予以补偿。

七、其他

(一)被征地农民失地养老保险按习水县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二)习水草莲坝至二郎农村道路工程项目拟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栽、抢种、非法交易等一律不予补偿。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习水县交通项目指挥部协调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习水草莲坝至二郎农村道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2.习水草莲坝至二郎农村道路工程项目房屋安置补偿标准

3.习水草莲坝至二郎农村道路工程项目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4.习水草莲坝至二郎农村道路工程项目房屋装饰装修补偿标准

5.习水草莲坝至二郎农村道路工程项目房屋构筑物补偿标准

6.习水草莲坝至二郎农村道路工程项目房屋搬迁过渡补偿费标准

7.习水草莲坝至二郎农村道路工程项目经济林木补偿标准

8.习水草莲坝至二郎农村道路工程项目零星林木补偿标准

9.习水草莲坝至二郎农村道路工程项目炮损补偿标准

10.习水草莲坝至二郎农村道路工程项目临时用地补偿标准

11.习水草莲坝至二郎农村道路工程项目坟墓搬迁补偿及奖励标准

附件1

习水草莲坝至二郎农村道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乡镇(街道)

地类

补偿标准(元/亩)

青苗费

九龙街道办事处(图书村)

农用地

耕地

42650

1650

耕地以外的农用地

25590


其他用地

建设用地

23458


未利用地

11516


九龙街道办事处(白坭村)

农用地

耕地

38400

1650

耕地以外的农用地

23040


其他用地

建设用地

21120


未利用地

10368


桑木镇、二郎镇

农用地

耕地

35300

1500

耕地以外的农用地

21180


其他用地

建设用地

19415


未利用地

9531


备注:征地标准根据(遵府发〔2020〕12号)文件执行。

附件2

习水草莲坝至二郎农村道路工程项目房屋安置补偿标准

序号

类别

单价(元/m2

1

1150

2

960

3

810

4

760

5

660

6

土木(含片石房)

560

说明:本标准不含内外装饰、附属设施及宅基地补偿。



附件3

习水草莲坝至二郎农村道路工程项目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

座机电话(不含分机)

/部

120


宽带移户费

/户

120


有线电视或村村通电视

/户

200


空调

/台

300

移机、安装

太阳能热水器

/套

600

含管件及搬迁、安装

电热水器(含煤气热水器)

/套

300

含管件及搬迁、安装

照明设施

线

/平方米

6

以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为依据

线

/平方米

20

以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为依据

动力设施

/户

2500

有独立户头且安装三项动力电

灶面为大理石(花岗石灶台

/米

250


普通灶头(含贴转)

/米

180

安装有热水包增加补偿费200元

小型地面卫星接收设施

/套

100

移机安装

自行引水(含安装费)

/户

250

水管按市场价

市政供水设施

/户

600

含材料及安装费


附件4

习水草莲坝至二郎农村道路工程项目房屋装饰装修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

外墙装饰

外墙面砖或水洗石外墙

65元/平方米

按贴砖或水洗石面

积计算

外墙涂料

50元/平方米

按涂料面积计算

黔北民居房屋顶盖

120元/平方米

按顶盖面积计算

外墙水泥清光

25元/平方米

按清光面积计算

内墙装饰

仿

8元/平方米


乳胶漆

15元/平方米


18元/平方米


木墙裙(高度1m左右)

50元/平方米


瓷砖墙裙(高度1m左右)

40元/平方米


电视墙

100元/平方米


天棚装饰

木质吊顶

45元/平方米


石膏板吊顶

35元/平方米


铝塑板吊顶

70元/平方米


塑料扣板

35元/平方米


合金板扣板

150元/平方米


石膏线条

5元/米


地面装饰

60CMX60CM以下地板砖

40元/平方米


60CMX60CM地板砖

60元/平方米


80CMX80CM地板砖

100元/平方米


大理石、花岗石

150元/平方米


竹、实木地板

140元/平方米


拼花木地板

150元/平方米


强化、复合木地板

90元/平方米


金属门窗

铝合金卷帘门、窗

120元/平方米


防撬(防盗)门

850元/道


不锈钢防盗窗

120元/平方米


钢条防盗窗

50元/平方米


精装修门窗补差

成品套装门

450元/套

含门套

三合板、椴木贴面自制门

300元/套

含门套

实木大门

110元/平方米


雕花实木门

500元/套


15元/米


室内护栏

30元/米


25元/米


不锈钢

100元/米


120元/米


砖砌水泥清光

30元/米


贴砖、罗马柱

50元/米


雕花玻璃

厚度8mm及以下

120元/平方米


厚度8mm以上

160元/平方米


固定柜

260元/米


吊柜(高700mm及以下)

150元/米


装饰柜

100元/米


卫生洁具

台式面盆

260元/套


600元/套


成品淋浴房

800元/套

搬迁、安装费

蹲式大便器

150元/套


坐式大便器

500元/套


不锈钢面盆

100元/套


附件5

习水草莲坝至二郎农村道路工程项目房屋构筑物补偿标准

补偿

标准

砖围墙

/立方米

220

含粉糊

浆砌石围墙

/立方米

180


片石干砌围墙

/立方米

130


简易土质围墙

/立方米

60


围墙基础

/米

40


浆砌石堡坎

/立方米

180


干砌石堡坎

/立方米

100


混凝土堡坎

/立方米

360


毛石混凝土堡坎

/立方米

260


浆砌沟平缝

/平方米

4


浆砌沟凸缝

/平方米

8


混凝土晒坝

/平方米

60


石晒坝

/平方米

60


简易水泥、三合土、

碎石地坪

/平方米

30


贴砖花池

/米

35


水泥清光花池

/米

25


坝子栏杆(贴砖、罗马柱)

/米

50

高度1.2米以上按围墙计算

坝子栏杆(砖、石砌粉糊清光)

/米

35

坝子栏杆(砖、石砌未粉糊)

/米

25

栏水线

/米

15

50cm以下(不含50cm

水池、水窑、粪池、鱼塘水井

混凝土

/立方米

360

按混凝土实际方量计算

砖石浆砌

/立方米

120

按砖石浆砌实际方量计算

土质

/立方米

15

按容积计算

土石(砖)混合

/立方米

35

按土石(砖)混合实际方量计算

混凝土盖

/平方米

50

按混凝土盖平方计算

水池水管

按照市场价计算,安装费按材料价的5%计算

鱼塘水泥踩底

/平方米

15

塘堤干按堡坎计算;产值补偿根据实际情况补偿,但不得超出耕地年产值的3 倍。

人工水井(深度2以内)人工费补偿

/口

500

每超深1米,按250/米

据实增加;水源不进行补偿。

水缸


/口

200


沼气池

沼气池(按容积计算)

/立方米

600

以容积计算

畜圈、厕所主体、煤房烤烟烘房等

砖混架构

/平方米

350


砖木结构

/平方米

260


木结构

/平方米

200


土木结构

/平方米

150


简易结构

/平方米

100


棚子

简易棚

/平方米

80


硬化道路

人行道

/平方

60


机耕道

/平方

90


沟渠

沟渠

/立方米

280

按砌体实际方量计算

附件6

习水草莲坝至二郎农村道路工程项目房屋搬迁过渡补偿费标准

类别

补偿标准

搬迁补偿费

住宅房

20元/平方米

每户累计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超过1000元的

据实补偿

生产用房、库房

30元/平方米

房屋临时周转过渡费

按建筑面积每月6/平方米计发,计算时间为6个月


宅基地补助图书村)

19192元/

主体房屋搬迁新造宅基地平场补助

宅基地补助白坭村)

17280元/

宅基地补助桑木镇、二郎镇)

15885元/


附件7

习水草莲坝至二郎农村道路工程项目经济林木补偿标准

补偿对象

补偿标准

备注

1

板栗

产前期

/亩

200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果

初、衰产期

/亩

3500


盛产期

/亩

7000


2

核桃

产前期

/亩

250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果

初、衰产期

/亩

5000


盛产期

/亩

10000


3

苹果、梨子、桃花红、杏、拐枣石榴、李子、柿子樱桃

产前期

/亩

200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果

初、衰产期

/亩

5000


盛产期

/亩

10000


4

柑、桔、橙、柚类

产前期

/亩

200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果

初、衰产期

/亩

6000


盛产期

/亩

12000


5

杨梅、枇杷等

产前期

/亩

400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果

初、衰产期

/亩

6000


盛产期

/亩

12000


6

猕猴桃

产前期

/亩

400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果

初、衰产期

/亩

10000


盛产期

/亩

16000


7

油桐、油茶

产前期

/亩

160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果

初、衰产期

/亩

2800


盛产期

/亩

5500


8

产前期

/亩

200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果

初、衰产期

/亩

3500


盛产期

/亩

7000


9

麻竹、楠竹、金竹、撑绿竹

产前期

/亩

2000


初、衰产期

/亩

4000


盛产期

/亩

8000


10

水竹

产前期

/亩

2000


初、衰产期

/亩

3000


盛产期

/亩

6000


11

杂竹

产前期

/亩

1500


初、衰产期

/亩

3000


盛产期

/亩

5000


12

茶叶

产前期

/亩

4000


初、衰产期

/亩

6000


盛产期

/亩

12000


13

无花果

产前期

/亩

200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果

初、衰产期

/亩

3000


盛产期

/亩

6000


14

仲、黄柏、银杏

产前期

/亩

2000


初、衰产期

/亩

4000


盛产期

/亩

8000


15

苗圃、花卉

5cm以下的以上一年同树木同规格苗木平均价以株数的总价,5cm以上的树木参照评估价值予以补偿。

注:苗期补偿标准按初产期补偿标准50%计算。

附件8

习水草莲坝至二郎农村道路工程项目零星林木补偿标准

补偿类别

计量单位

补偿标准(元)

备注

1

李、枣、拐枣、柿子、苹果、花红、杏、石榴、核桃、板栗、樱桃、梨、桃等

苗期

/株

14

裸根苗定植后一

个生产年

产前期

/株

30


初、衰产期

/株

120


盛产期

/株

240


2

杨梅、核桃、板栗大树

胸径16-25cm

冠幅>10m

/株

800


胸径>26cm

/株

1200


3

一般柑、橘、橙柚类

苗期

/株

16

容器苗

产前期

/株

40


初、衰产期

/株

120


盛产期

/株

300


4

杨梅、枇杷等引进或嫁接的优良品种)

苗期

/株

16

裸根苗定植后一个生产年

产前期

/株

40


初、衰产期

/株

200


盛产期

/株

500


5

葡萄、猕猴桃

苗期

/株

8

裸根苗定植后一个生产年

产前期

/株

30


初、衰产期

/株

100


盛产期

/株

200


6

花椒、油桐、油茶、无花果、漆树

苗期

/株

10

裸根苗定植后一个生产年

产前期

/株

40


初、衰产期

/株

80


盛产期

/株

200


7

杜仲、黄柏、厚朴、椿树、银杏等

胸径2cm以下

/株

5

人工栽植的予以补偿,天然次生萌生、丛生的不予补偿

胸径2-4cm

/株

10


胸径4-6cm

/株

20


胸径6-12cm

/株

60


胸径12-20cm

/株

100


胸径20cm以上

/株

120


8

茶叶

苗期

/株

1.5

指单株茶树,丛生的一丛以一株算

成长期

/株

35


9

大茶树

胸径6-10cm

/株

100


胸径11-20cm

/株

200


胸径20-26cm

/株

400


胸径27cm以上

/株

600


10

棕树

主干高50(含50

/株

10

主干高50以下棕树苗不予补偿

主干高50-100(含100

/株

20


主干高100以上

/株

30


11

麻竹、楠竹、金竹等

胸径5cm以下

/株

4


胸径5-7cm

/株

5


胸径8cm 以上

/株

15


12

用材林及其它林木

幼树(人工造林未成林和幼林)

/亩

1000

保留株数达100株/亩以上以1000元/亩记,达不到保留株数的以10元/株计算

胸径在6-10(含10

/株

15

胸径6以下的不予补偿

胸径在10-16(含16

/株

30


胸径在16-20(含20

/株

50


胸径在20-30(含30

/株

70


胸径在30以上

/株

90


13

沙田柚、红心蜜柚

苗期

/株

20


产前期

/株

80


初产期

/株

200


盛产期

/株

500


14

桂圆、荔枝

胸经1-4cm

/株

200

1CM以下按苗期计算

胸经4≤-8cm

/株

800


胸经8≤-10cm

/株

1200


胸经10≤-12cm

/株

1600


胸经12≤-20cm

/株

4000


胸经20cm以上

/株

6000


15

黄杨

冠幅<40cm

/株

4


冠幅41-50cm

/株

10


冠幅51-80cm

/株

50


冠幅81-150cm

/株

160


冠幅>151cm

/株

200


16

紫荆

30cm以下

/株

5


31-99cm

/株

20


100-150cm

/株

100


151cm以上

/株

200


17

桂花

30cm以下

/株

5


31-50cm

/株

10


51-100cm

/株

30


101-200cm

/株

50


胸径3-4cm

/株

80


胸径5-6cm

/株

200


胸径7-8cm

/株

300


胸径9cm

/株

600



附件9

习水草莲坝至二郎农村道路工程项目炮损补偿标准

类别

名称

单位

补偿标准

备注

砖瓦房

屋顶表面受损裂缝

(采取二布三油处理方法)

/㎡

60


屋内顶面受损补缺刷浆

/㎡

40


室内外墙身轻微裂缝维缮刷浆

/㎡

35


主体墙身受损裂缝

/

400


砖木结构

瓦面房

石棉瓦

大波型1.8×0.6

/张

60


小波型1.8×0.7

/张

45


小青瓦受损

/

100


普通水泥瓦

/

100


檩子受损更换

/根

200


椽皮断损更换

/块

40


木楼板受损更换

/

200


砖木结构

草面房

更换檩子

/根

200


更换椽阁

/块

80


换草补洞

/㎡

50


土墙瓦面房土墙草面房

土墙身裂缝(含双面)修缮

/㎡

80


补修墙(含双面)粉刷石灰浆

/㎡

85


瓦、檩子、椽阁等参照砖木结构瓦面房或砖木结构草面房同类标准执行

石墙瓦面草面房

补墙身裂缝

/㎡

90

含室内粉刷,其他参照砖木结构瓦面房或砖木结构草面房同类标准执行

普通照明线

进线4m㎡双线

/㎡

10

铝芯,含配件在内

进线6m㎡双线

/㎡

12

铝芯,含配件在内

进线10m㎡双线

/㎡

16

铝芯,含配件在内

进线15m㎡双线

/㎡

20

铝芯,含配件在内

进线25m㎡双线

/㎡

25

铝芯,含配件在内

更换木杆

/根

300

含配件在内

更换水泥电线杆

/根

1000

含配件在内

供水设施

3/4镀锌管

/㎡

35

含配件在内

1/2镀锌管

/㎡

25

含配件在内

塑料管

/m

20

含配件在内

畜厩厕所

参照上述同类住宅等级,补偿费下浮20%执行

各类构造物补偿

室内外水泥地面裂缝

/㎡

30


住宅标准门

/㎡

200(带风窗)140(不带风窗)


标准窗子

/樘

120

含玻璃、油漆

门窗玻璃

/㎡

30


铝合金

/㎡

120


住宅堡坎

/ m³

130

含浆砌、干砌、水泥

沙浆嵌缝

附件10

习水草莲坝至二郎农村道路工程项目临时用地补偿标准

用地类别

乡镇    (街道)

统一年产值  标准

补偿倍数

补偿金额

备注

水田旱地

九龙街道(图书村、白坭村)

1650元/亩

5

8250


水田旱地

桑木镇、二郎镇

1500元/亩

5

7500


注:1.临时用地土地补偿以年为单位计算,不足1年按1年计算;

2.占用非耕地的按土地年产值的1-4倍补偿;

3.占用耕地的补偿标准为土地补偿费的1倍,青苗补偿费1倍,熟化期补偿费3倍,共计5倍

附件11

习水草莲坝至二郎农村道路工程项目坟墓搬迁补偿及奖励标准

补偿类别

计量单位

补偿标准(元)

奖励标准(元)

备注

坟墓

料石坟

元/座

2000

3000

在协议规定时间内搬迁的享受上述奖励政策。

砌石、土石坟

元/座

1200

3000

土、乱石坟

元/座

500

1000

坟碑(单碑)

元/块

800

0

坟碑帽(连体)

元/块

1000

0

墓地费

元/10平方米

618


注:坟墓构筑物补偿参照房屋附属设施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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