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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0 09:58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要求,现公布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习水县习水东路17号,邮编:564600,电话:0851-2252018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市、县有关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为着力点,切实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依托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单位职责1条、领导之窗信息6条、机构信息1条、政策文件6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23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权责清单栏目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事项8项、行政检查事项3项、行政给付事项1项、行政征收事项2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21项);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对我局行政执法事项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检查行为等进行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件,共计15件,申请主要涉及小区物业合同、竣工验收备案、消防验收备案、房屋维修金等方面内容,其中前12件已严格按照《条例》向申请人作出答复,另有3件由于申请时间为2024年12月末,结转至2025年处理;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起,结果维持1起,零纠错,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强化公开信息源头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四)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政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时调整公开栏目,优化发布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精准、分类合理。积极发挥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及时在公开专栏张贴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热点,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业务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本年度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公开信息栏目错配等情况;二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按照要求及时更新有差距。

2025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主动公开意识和依法办件能力,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督导,调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工作责任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要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优化公示栏目,严把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关,确保信息公开精准、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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