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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9 16:26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现公布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习水县习水东路17号,邮编:564600,电话:0851-2252018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切实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依托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单位职责1条、领导之窗信息6条、机构信息1条、政策文件5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与制度4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90条;利用贵州政务服务网办事事项列表栏目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事项6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5项;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对我局行政执法事项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检查行为等进行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条,申请人均为自然人,申请内容分别为希望城项目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图纸,成悦公馆小区车库数量、车库图纸以及工程测绘图纸,成悦公馆小区物业服务合同,成悦公馆小区维修基金使用情况,其中前3条已严格按照《条例》向申请人作出答复,另有1条由于申请时间为2023年12月末,结转至2024年处理;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标准化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严格按照“谁起草、谁审查、谁公开”的原则,强化公开信息源头审查,按程序签发、按时限公布、按权限管理,确保公布信息真实可靠。

(四)平台建设方面

进一步完善《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将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每个业务股室,明确公开时限。各业务股室指定专人负责股室政务公开工作,资料交由办公室汇总统一公开。依托公开栏、县人民政府网、政务服务网等渠道及时公开相关政务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热点,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

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按照《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内容,把工作分解到部门,把责任压实到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开展政务公开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本年度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周密部署、常态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部分栏目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不够主动;二是负责政务公开的同志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不论是对公开信息的版面规范排版、文字规范表述,还是对公开信息内容深度与广度的把控能力都还有一定提升空间。

2024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力度,要学深、学透《条例》内涵,深刻认识《条例》重要意义,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准确的发布各栏目公开信息;二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各级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同时规范工作流程,从信息制作、信息审核、到信息发布均严格把控,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能力与工作责任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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