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十四届县委第六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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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25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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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中共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十四届县委第六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2024年7月4日至8月2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11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严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印发《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学习制度》《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党委中心组、党委会等学习。二是及时将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等纳入学习内容。同时,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增加行业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学习内容。三是结合学习重点和本单位实际,制定《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学习计划》。

二、开展党内集中教育不认真

整改落实情况:自2024年11月15日十四届县委第六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严格组织中心组学习会、专题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各类材料的撰写,严格审核把关,对发现存在抄袭、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并进行通报批评。

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印发《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三审三校”制度》,并加强材料审核把关,规范表述。二是组织召开房地产经纪人员约谈会、房地产市场乱象整治大会,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净化网络环境。加大对房开企业、物业公司、二手房中介机构和网络人士的监管。

四、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树得不牢,统筹发展和安全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冬季全县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习住建通〔2024〕84号)、《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和汛期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习住建通〔2025〕22号)等文件,加强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度,严禁多台设备共用一个回路,严禁私搭乱接以及使用大功率电器造成用电超负荷等情况。二是继续签订服务合同,购买第三方专家服务每季度开展协助检查;制定《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通过企业自查、交叉检查等形式查找安全风险隐患。三是已督促企业落实施工工人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技术交底”、“班前会”。四是印发《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班子成员包保物业小区工作方案》,并开展了巡查工作。五是加强行业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立了日常巡查工作责任制和巡查台账,切实履行前端巡查、制止、管控责任。

五、抢抓发展机遇意识不强,落实设备更新部署打折扣

整改落实情况:已下发表册,收集建筑业企业设备更新需求,根据企业需求及时积极申报。

六、未严格履行“三定”方案规定职责

整改落实情况: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职能已于2025年1月4日划转到住建局,统筹全县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及养护工作,确保城市绿化管理有序。

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印发《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审批,确保单位公务车辆维修规范进行。二是已严格按照《习水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习水县县级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等文件要求,合理安排公车出行,公务用车实行平台审批派车,公务车辆维护严格按要求审批,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坚决杜绝超预算情况发生。三是涉及超标准报销的同志已将多报销费用退回。

八、财务监督责任落实乏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加强对报销人员的培训,严格按照《习水县党政机关差旅管理办法》等报销流程和要求,提高报销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二是违规报销的同志已经退回违规报销的费用。

九、住房维修基金管理和城配费征收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住宅维修基金已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存储银行。二是举一反三梳理全县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是否有存在应缴未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情形,并立即开展催缴工作;三是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缴工作,认真审查项目性质,确保“颗粒归仓”。

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习水县2024年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质量工作方案》《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项目防排烟风管耐火极限执行标准的工作提示》等文件,督促企业严格把控施工材料、产品质量。二是督促企业严禁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所列施工工艺,强化过程监管和分部分项验收。三是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监督建筑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地勘、设计等单位履行职责。四是加强在建工程项目实名制监管,动态开展监督,落实好民工工资支付“六项制度”,从根源上治理欠薪问题,遏制欠薪增量的发生。五是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贵州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分类处理工作指引》规定和处理程序、办法,通过协商协调、依法处置等方式保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

十一、住房保障工作履职尽责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月例会、站务会和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现场观摩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规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印发《习水县2024年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检查方案》《习水县2024年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于2024年7月、11月分别聘请遵义市建筑业协会专家对全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三是加强杉王公租房等民生工程的施工工序管控和分部分项验收,确保建筑质量。四是强化杉王公租房等民生项目各参建单位关键人员到岗履职监督,督促企业自查质量隐患和整改销号。五是“保交楼”、公租房项目建设按计划有序推进。

十二、履行建筑工程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统筹做好我县建筑施工领域发展和安全工作。二是遵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与县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习水县矿山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对矿山领域既有建筑制定了整治措施,并开展2次联合执法行动。三是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彩钢棚(房)临时建筑管理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严格规范彩钢棚(房)临时建筑的用地、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四是坚持常态化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重点开展建筑施工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特种设备、高边坡高支模等危大工程专项监督,实行台账式销号管理。五是规范物业小区建筑垃圾清运发包行为,督促物业企业选取有资质的清运公司及人员承包相关业务,物业服务企业跟踪监督,及时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主管部门不定期督导检查,规范垃圾清运作业行为。

十三、推动法治建设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今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事项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合同履行自身义务。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三是于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27日组织召开法治专题讲座2次。四是已对《2025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修改,并在政府网站公示。

十四、议事决策不严肃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印发《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议事决策规则》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议事决策规则,规范召开党委会。二是2025年3月24日组织党务工作者相关同志开展培训,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要求业务同志规范记录相关会议内容,并于2025年4月14日对相关同志开展提醒谈话。

十五、干部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规范从县乡借调工作人员相关要求。

十六、系统党建工作水平仍然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1月6日、2025年4月11日分别召开党建专题会议2次,坚持将党建工作与全局工作同步研究、部署、落实,确保党建引领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二是结合学习重点和本单位实际,制定《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2025年党建工作计划》。三是增加选派10名物业企业党建指导员,定期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三会一课”等工作。2025年3月28日召集物业党支部业务人员进行党建业务培训。

十七、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应收账款清理工作要求,对应收款借款摸底,包括借款人、借款事由、审批人等重要事项,建立清单,并按照应收款清收、核销流程处置。二是2024年度党委班子成员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写入个人的述职述廉报告中。实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报告内容真实、数据准确、问题剖析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1-22520180,邮政地址:习水县西城区住建局二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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