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贵州省商务厅关于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立项审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及《县域商业建设指南》(商办流通函〔2022〕322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精准、使用精准,建设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切实发挥国家专项资金的撬动作用,推进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特面向全县公开征集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现将项目立项征集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项条件
(一)依法在习水县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符合相关项目要求资质的企业法人;
(二)企业在习水县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独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三)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或违法违规事项,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四)符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方向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项目;
(五)无专项资金“重复支持”。
二、立项程序和流程
(一)项目公开征集
符合条件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承建主体向习水县商务局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
(二)遴选及推荐
1.遴选。习水县商务局对标申报条件,发函至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相关情况进行审查,结合有关部门审查结果,确定申报资料合格的项目。
2.推荐。组织县级评审专家对申报资料审核合格的项目进行评审、会议研究、结果公示等程序进行项目推荐,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项目,经县商务局党组会审核同意后,按程序将拟支持项目清单和申报资料报至市商务局。
三、其它事项
符合上述条件,能够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单位监督检查的企业,于2025年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加盖公章后,交习水县商务局,习水县商务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实,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受理单位:习水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习水县商务局内贸流通发展股);地址:习水县西城区红二路;联系人:陈薪吉(联系电话:15329717909)
附件1.《贵州省商务厅关于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立项审查通知》
习水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