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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20 12:33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要求,现公布习水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习水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习水县杉王街道办事处红二路人社大楼三楼,邮编:564600,联系电话:0851-23119292)。

一、总体情况

我局2022年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切实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和职能、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政策、医疗救助制度、跨省通办经办流程、医保基金监督举报管理、门诊医疗报销政策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在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围绕基本信息、制度建设等7个方面发布信息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度,我局未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政务公开相关知识学习,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严格按照规定的文本、图片格式编辑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确保发布的信息质量,坚决杜绝有涉密、涉政描述错误、错别字等错误信息公布到网上。结合医保部门职能职责,以中央、省、市公开发布的医保政策为主要内容,严格把握公开时限,公布正确的政策信息。

(四)平台的搭建

依托县人民政府网站为第一发布平台,结合医保部门职能,开设机关简介、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等专栏,公开发布医疗保障政策及各项公示内容。开设微信公众号“习水县医疗保障局”,作为医保政策宣传、健康知识宣传、公示服务电话、公示新增定点机构等重要信息的公开阵地,2022年微信公众号共计推送各类信息64条,关注人数达3.01万人,阅读人次3.5万次。

(五)在监管和保障上

一是组织保障。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统筹调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综合股的工作人员具体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医保重点工作、医疗保障政策的更新调整,各股室及时整理重点工作或政策,形成信息向综合股供稿,确保信息有来源,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层层把好关,严格执行全流程审核,明确审核责任。实行审核签字,每份稿件必须附签报各层审核签字,完善信息审核登记、公开台账,台账体现各层审核时间及审核人,实行倒追责任机制。三是定期研究部署。分季度汇总信息公开情况,包括公开时限、信息质量,各股室供稿情况。通过汇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信息公开工作计划。不断改进,提高工作效能。

(六)各项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2年12月31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虽然按时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任务,但

还存在着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还有待进一步改进;二是工作人员专业性有待提升;三是信息质量不佳。针对问题,下一步要做的是:

    一是加强重视。增强公开意识,加强业务股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提高各业务股室供稿率。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进一步加强思想认识和理解,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是提升业务能力。加强政府公开条例的学习,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主动学习,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加强总结分析,积极认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主动纠正处理,不断纠错不断成长。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原则,严格执行审核制度,培养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

    三是创新公开形式。坚持以网络公开为主,加大传统报刊、广播、电台等传统媒体的宣传,加大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宣传,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扩大信息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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