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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征集骗取医保基金线索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5-04-09 09:09 字体:[]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进一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习水县医疗保障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广泛征集骗取医保基金线索,诚邀大家积极参与,共同守护“看病钱”“救命钱”。

一、举报内容

1. 以车接车送、提供免费吃喝、免费体检、赠送礼品或返还现金等不正当手段,诱导无住院需求的参保人进行虚假住院,骗取医保基金。

2. 采用给予人头费、奖励提成等方式,拉拢介绍病人实施虚假住院骗保行为。

3. 与养老、康复、护理机构相互勾结,诱导无住院需求的供养老人、康复人员、失能人员虚假住院,套取医保资金。

4. 非法聚敛参保人医保凭证,通过空刷、套刷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

5. 雇佣无资质人员冒用他人名义开展诊疗活动,以此骗取医保报销。

6. 私自印刷定点医疗机构空白处方,私刻医疗机构公章、医师个人签章,伪造药品处方骗保。

7. 利用互联网医院平台,借助人工智能自动生成虚假处方,骗取医保基金。

8. 将食品、保健品、生活日用品、化妆品等物品串换为药品,骗取医保报销。

9. 诱导或协助参保人购药后进行倒卖回流,套取医保基金。

10. “黑中介”协助医院拉拢、诱导参保人员虚假住院骗保。

11. 组织或参与空刷套刷医保基金,骗取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补助等行为。

12. 协助非参保人骗取医保待遇资格。

13. 其他任何违法违规使用、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二、举报奖励

依据《贵州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黔医保发〔2023〕16号)相关规定,若举报人符合举报奖励条件,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将根据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奖励金额可达20万元。这不仅是对举报人积极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肯定,更是鼓励大家参与打击欺诈骗保的有力举措。

三、举报方式

为方便广大群众举报,习水县医疗保障局提供多种举报途径,且将严格保护举报人员隐私,确保举报人无后顾之忧:

来电举报:拨打举报电话0851-23216101

来信举报:将举报材料邮寄至习水县医疗保障局310办公室(习水县杉王街道习水东路11号习水县医疗保障局)


习水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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