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医药机构、局属各股室、医保服务中心:
根据《遵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遵市医保办通〔2023〕27号)文件规定,结合医药机构提供的申请材料、实地评估情况、局党组研究决定及公示反映情况,并经市医保服务中心复审通过,现同意将以下医药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附后)。
二、纳入时间以本文件下发之日起计。
三、工作要求。
1.医保服务中心按照协议内容做好相关工作;监管股做好定点医药机构的日常监管督导工作;业务股做好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的政策、业务培训工作;
2.各定点医药机构严格按照协议内容开展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业务。按照要求配备相关设备,并按标准制作和放置标识标牌。
附件: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2024年2月6日
附件:
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 址 | 法 人 | 机构类别 | 备注 |
1 | 习水瑞丰综合门诊部 | 习水县东皇街道绿洲社区冠泓苑小区一楼 | 杜启康 | 诊所 | |
2 | 习水康久中西医诊所 | 习水县杉王街道虹顶社区红都世纪城5号楼一楼 | 刘强 | 诊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