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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9 17:1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要求,现公布习水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习水县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遵义市习水县长江东路习水县应急管理局,邮编:564600,电话:0851-22537475)。

一、总体情况

我局2023年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围绕应急管理职责职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主动将我局权责清单、三项制度、内设机构进行主动公开,2023年,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发布7篇。通过“习水县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推送70条,年度阅读总量6320人次。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便利群众办事,我局对列入权责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便民、高效、透明的原则,逐项修正完善办事指南,明确每项行政职权的受理条件、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并向社会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据统计,2023年我局未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逐步加强信息发布质量。一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实行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审三校”,凡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按规定纳入公开目录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坚决不公开,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二是不定期开展政务网站监测检查,加强错敏信息等重要内容日常管控,保证主动公开工作质量。

(四)平台建设方面

坚持抓好门户网站建设,按时做好信息维护更新。利用网站政务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发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等工作信息,群众和其他组织均可进入网站查看。微信公众号设立办事指南和安全生产举报便民通道。2023年全年受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43余起,按时办结率为100%。

(五)监督保障方面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定期对栏目更新情况、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日常检查,重点检查新发布的稿件信息,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六)各项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3年12月31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9

行政强制

2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知晓度还需进一步增加;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通过线上线下等多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内容的知晓率,营造良好氛围;二是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辑、审查、发布等各个环节及“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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