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组织保障有力
我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梳理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主动公开信息目录、非公开目录清单,以县人民政府网站和专题页面为公开平台,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和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罗杰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配备兼职工作人员一名,配齐了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有关股室和人员,做到政务公开与移交安置,拥军优抚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组织实施办法。同时,我局还把政务公开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召开领导组会议或专题部署会,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明确任务、责任和分工,加强监督和检查,形成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内容更新、发布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制度建设健全
按照《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建立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我局从建章立制入手,不断强化政务公开的基础性工作。一是建立完善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将局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二是建立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的责任,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进行严肃批评,并限期改正;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查处。三是构建并完善群众利益诉求受理办理机制。完善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受理制度,规范调查处理投诉举报,做到有受理、有查处、有反馈。同时,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统计制度,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工作,2020年度,无一起行政复议案件。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公开情况:一是我局认真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2020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题页面共公开信息7项,公开的内容涉及我局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内设机构、工作制度、工作信息、权责事项、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二是公开我局权责清单目录11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给付类9项、其他类2项。三是确保公开形式灵活,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等进行政务公开,公开内容为: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双拥工作解读、优抚资金发放情况、信息目录公开等并落实咨询电话;同时在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各类信息、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等进行公开,一年来我局微信公众号共计发布信息数149条;四是设立了领导干部职务、职责、服务承诺公开栏;办公楼指示牌、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确保我局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收费及减免情况:习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收费项目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本年度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的行政复议或提起的行政诉讼。
(四)平台建设情况
1.领导简介和领导活动规范公开。领导简介做到逐人公布照片、分工、办公电话等,对已变动的领导信息及时撤销机构设置。
2.机构设置、内设科室和局属单位均规范公开。
3.政策法规。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更新政策法规,注重部门规范性文件解读。
4.工作制度。主动公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务公开年报;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等。
5.工作动态。主动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和专题页面主动公开我局工作动态信息。
6.权责事项。主动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
7.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情况。对关系到各类优抚对象切身利益,关注度较高的优抚补助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和使用情况都进行了全方位公开、公示,让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及时知晓、了解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惠民政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意愿不足、发布信息总量有所下降。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制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三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加强对“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运用网络客户端、微博、微信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热点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