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891612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30部门关于加强贵州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20
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众微信号
2022-07-28 11:00:00
退役军人事务局
无障碍浏览
|
关怀版
返回上一页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
机关简介
·
权责清单
·
退役军人事务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30部门关于加强贵州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2-07-28 11:00
字体:[
小
中
大
]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扎实做好我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努力让优抚对象受到全社会尊重,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黔有关单位、省军区相关部门等30家单位拟定了《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30部门关于加强贵州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办法》(黔退役军人发〔2022〕10号)。
一、起草背景:
2020年1月,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下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要求坚持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秉持体现尊崇、体现激励的政策导向,因地制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逐步建立健全优待政策体系,营造爱国拥军、尊重优抚对象浓厚社会氛围,增强优抚对象的荣誉感、获得感。
《意见》将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作为附件。优待目录清单分别对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三属”优待内容进行了明确,其中,涉及现役军人16项、现役军人家属25项、残疾军人27项、退役军人24项、“三属”24项。《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颁布实施后,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21年12月初,退役军人事务部召开会议并下发《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要求各地2022年全面完成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并结合优待证申领进一步完善各省优待目录清单,各省优待目录清单要与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紧密结合,在全国统一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的基础上,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制定符合本省实际的目录清单,确保优待政策能落地实施。
二、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
《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在国家层面《意见》和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层面陆续出台的优待办法和签订的拥军优抚协议,参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我省相当的其他省份出台的实施办法和目录清单,经过反复研究和征求各级各部门意见建议,起草了《关于加强贵州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和优待目录清单。
三、适用对象:
在黔服役的现役军人及随军家属、贵州籍入伍的现役军人及家属(凭现役军人相关证件和军地团级以上证明享受优待),持残疾军人证的残疾军人,持优待证的退役军人,持优待证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导语,明确了《办法》出台的指导思想和政策法律依据和发文主体,《办法》共由30家单位部门作为发文主体。
第二部分是正文,对“坚持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现役与退役衔接、优待与贡献匹配、关爱与管理结合、当前与长远统筹的基本原则,秉持体现尊崇、体现激励的政策导向,因地制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优待原则进行了明确。对“建立健全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荣誉体系;健全完善生活保障体系;健全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健全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完善教育优待体系;健全完善文化、旅游、交通优待体系;健全完善社会优待体系”等优待内容进行了明确。对“优待政策落实纳入绩效考评、优待工作落实严格兑现奖惩、优待资格的取消和恢复”进行了明确。对“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提供经费保障、加大政策宣传、选树培塑典型、完善拓展内容、享受优待范围”等进行了明确。
第三部分是“贵州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目录清单》按照人员类别分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三属”五类,分别拟定了优待内容,并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其中:涉及现役军人21项、现役军人家属34项、残疾军人32项、退役军人33项、“三属”32项。
五、现实意义:
《实施办法》和优待目录清单的印发,将进一步推动全省拥军优属、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迈上新台阶,鼓舞军人积极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
激励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积极融入经济和社会发展,
真正体现坚持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现役与退役衔接、优待与贡献匹配、关爱与管理结合、当前与长远统筹的基本原则,秉持体现尊崇、体现激励的政策导向,因地制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优待原则,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尊崇军人、尊重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
中央部委网站
关闭
民政部
监察部
公安部
国家民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
国防部
各省(市)网站
关闭
贵州省人民政府
上海市
天津市
重庆市
陕西省
吉林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青海省
甘肃省
云南省
广东
湖南
湖北
河南
山东
江西
福建
安徽
浙江
江苏
黑龙江
辽宁
山西
河北
北京
省内市州网站
关闭
贵安新区
黔西南州
黔南州
黔东南州
铜仁市
毕节市
六盘水市
安顺市
遵义市
贵阳市
区县政府网站
关闭
红花岗区
汇川区
赤水市
仁怀市
绥阳县
桐梓县
播州区
新蒲新区
湄潭县
凤冈县
余庆县
务川县
道真县
正安县
其他网站
关闭
贵视网
央视网
新华网贵州频道
人民网贵州频道
多彩贵州网
当代先锋网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