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字体:
索引号000014349/2024-458683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24年03月25日
文号是否有效
标题习水县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习水统计局在、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统计局关于统计法治工作要求持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全力推动统计部门法治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23条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

局党组切实加强对统计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县统计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统计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及分工,落实“一把手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站)分工合作”的工作责任制,确保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有领导抓、有专人管。全年召开党组会议4次专题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和有关问题,专题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制定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普法宣传教育方案等

(二)持续加强法治思想建设

常态化推进学法用法,先后制定并实施《习水县统计2023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方案》《习水县统计局2023年度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学习计划安排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章党规、民法典及统计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统计行业培训教育、“八五”普法宣传学习重点内容。按照县法宣办要求,积极组织干部参加法宣在线”等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全年全局干部职工参考率达100%,合格率达100%,考试平均分达85以上

(三)防治统计造假不断深入

1.强化防治统计造假警示教育。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全年多次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干部职工会“三会一课”及各专业业务培训会等形式,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以及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有效提升全局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

2.扎实抓好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根据国家、省市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相关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保持防惩统计造假高压态势,常态化推进“四个必查”“三个一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全县领导干部及调查对象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进一步提高。

3.认真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局各专业根据调查单位每月上报统计数据情况,针对国家、省、市反馈问题和党组研判可能存在的风险,对网报企业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全年组织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30余次,核查企业200家,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真实可靠。

4.加强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全年重点围绕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商贸服务业、劳动工资、房地产等行业,对26家单位和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移交县综合执法局进行立案查处统计违纪违法企业4家,罚款3.2万元。

5.持续开展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清理。按照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制度要求,规范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工作。全年开展统计调查项目清理1次,清理统计调查项目18,其中已审批项目18项,未发现违规统计调查项目。

6.持续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制定送审印发《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杜绝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坚决杜绝并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全年开展清理工作1次,未发现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

7.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按照国家、省、市统计局要求,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及时、准确记录汇总,按季按时上报统计,全年未发现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

(四)推进统计普法宣传教育

1.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召开2023统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印发《习水县统计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习水县统计局2023普法责任制任务清单》,对年度普法与依法治工作作出安排组织开展统计“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科学总结统计“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补齐工作短板和不足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安全法》《保密法》《统计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开展《宪法》《民法典》专题讲座,推进精准普法,组织开展统计法进企业活动,全年开展统计普法宣传4次,统计法进企业100余人次。

2.积极推动党委政府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2023年,主动汇报协调,积极推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统计法》及统计违纪违法案例纳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会议传达学习3次。

3.常态化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和县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习水县关于常态化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的工作制度》。全年开展统计法进党校3次,有效提升党员领导干统计法律法规知晓率和统计法治意识,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统计法治环境。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及时跟进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利用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2022年习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编印《年统计年鉴2023150本,“习水微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9条,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更新维护,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单位法律顾问聘任期满后及时续签聘任合同,积极推进《习水县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深入实施,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单位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律讲座等工作法律顾问全年共审查民事合同2份,解答各类咨询10,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1次

二、2023年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虽然我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治统依法统计还有差距。少数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学习领会不透漏统瞒报现象时有发生,统计数据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二是执法队伍建设还有差距。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制度不完善,专业人员参与国家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培训考试积极性不高。三是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发挥有差距。在主动会商、沟通对接,与纪检监督的协同贯通上做得不够,全年向县纪委县监委移送问题线索为零。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原党组书记、局长汪骞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一是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推动落实,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县统计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明确一名党组班子成员分管负责统计法治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构建起责任明晰、协调配合的法治工作机制;三是发挥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作用。主持制定《习水县统计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根据有关开展年终述职述法,审核公布县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四是带头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带头开展“统计法进企业”活动,积极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强调企业遵法守法,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数据,增强企业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知。五是带头树立法治思维,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进工作。按要求配备法律顾问,涉及重大问题、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涉及统计执法案件均通过法律审查,确保工作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四、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统计系统要政治任务来抓积极推动各乡镇(街道)和县有关部门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的学习贯彻,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计责任担当。

(二)扎实开展国家专项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对照国家统计局专项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逐项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逐一整改销号。深化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持续推进“四个必查”“三个一批”走深走实,不断巩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成果使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持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加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积极推动专业核查与执法检查互促融合,强化与县纪委县监委、审计、组织、宣传等部门联动协同,对统计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查处,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加大对严重失信企业和个人的联合惩戒力度,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

(四)持续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统计“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推进统计普法、依法治统工作,落实普法责任清单。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深化党员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利用“统计服务进企业”活动和各专业年报培训会等方式,对统计人员及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应统尽统意识。

(五)坚决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加强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学习,深刻吸取统计造假教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统计数据生产过程管控和审核。加强统计队伍自身建设,强化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培训教育,提升全局干部依法统计意识,确保联网直报不受干预,统计数据应报尽报、应统尽统,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