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了解习水县水务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及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习水县水务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
公开目录包括以下内容:组织机构、领导成员和分工、政策法规、部门文件、政策解读、计划、工作总结、工作动态、人事任免、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s://www.xsx.gov.cn/zfbm/swj/dwzz/)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务、党务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 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操作。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习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习水县人民政府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习水县水务局负责受理公众向镇人民政府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电话:0851—23261006;通信地址:习水县杉王街道办事处红二路水务局办公大楼;邮编:564600。
(二)申请方式及渠道。习水县人民政府和习水县水务局只接受书面申请,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依申请公开平台”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资料。
(四)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信件邮寄至受理机构。
(五)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向受理机构当面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资料。
(六)申请资料。1.《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sx.gov.cn/)下载,复制有效。申请人应当认真填写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委托有关机构人员或受理机构代为填写。2.相关证明材料。个人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影印件或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交代表人身份证、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影印件或复印件。
(七)申请处理。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
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做出答复。
(八)答复时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九)申请收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各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 投诉举报。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习水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话:0851—22622997;传真号:0851—22732668;通信地址:贵州省习水县人民政府行政中心四楼406室;邮编:564600。
(二) 行政复议。单位名称:习水县司法局;联系电话:0851-22520460;通信地址:习水县杉王街道华润大道B段1号楼习水县司法局(习水县八中旁);邮编:564600。
(三) 行政诉讼。单位名称:桐梓县人民法院;联系电话: 0851-26724006;通讯地址:遵义市桐梓县娄山关镇灯塔路;邮政编码:56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