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办水电〔2020〕109号)《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赤水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方案的通知》(黔水农〔2021〕32号)及《习水县小水电“一站一策”退出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现场核实、核准,全县需退出的65座小水电,已达到退出要求,现将有关执行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5天(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以电话形式向习水县水务局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851-23261006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