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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习水县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2-26 11:06 字体:[]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2〕21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遵府办发〔2022〕14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习水县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习水县实施的贵州省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依法依规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有关清单要适时作出相应调整健全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与其他清单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协同做好清单内容对接匹配。

二、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要科学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制定办事指南,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许可证件、数量限制、年检年报等内容,进一步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并向社会公布。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重复审批、不必要审批等行为。

全面推动审管联动有序衔接。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逐项明确行政许可事项监管主体、监管事项和监管措施,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确保审管无缝衔接、协调联动。乡(镇)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入县级清单,不单独编制对由乡(镇)级实施和承办的行政许可事项,直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承接机关对需承接的许可事项,要明确承接机构,健全配套制度,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附件:1.习水县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1).xlsx

2.习水县实施的贵州省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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