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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9 16:57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要求,现公布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习水县杉王街道习水东路13号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办公室(二);邮编:564600;电话:0851—2273252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对各项工作的要求,聚焦食品安全、药品监管、消费维权等重点领域,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依法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

结合单位职能职责和具体工作情况,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现有“机关简介”“权责清单”“市场监管”“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药品监管”等6个板块。2023年,各板块均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维护和更新,其中,“权责清单”板块发布信息4条;“政策文件”板块发布信息共计6条;“市场监管”板块发布信息5条;“产品质量安全”板块发布信息5条;“食品安全”板块发布信息9条;“药品监管”板块发布信息3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我局共计接到群众申请公开信息1条,申请“公开登记白酒小作坊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流程予以回复,当事人收到回复后未再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增强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和精准度。对发布信息内容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进行审核把关,发布内容隐去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保证对外发布信息的严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通过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习水市场监管”发布信息共计116条,主要侧重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市场监管告知、国家总局重要政策发布转发、用药安全等内容,发布信息时严格按照“三审三校”程序,确保所发布信息准确无误。2023年,按照上级要求,对微信公众号历年来发布的信息进行清理,删除不适宜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人员具体落实,不断强化责任落实、工作落地;二是强化社会监督,通过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围绕群众关心的价格监督、消费权益保护、食品安全监测等问题,解答群众疑惑,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途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力度不够,“市场监管”、“产品质量安全”栏目发布信息较少。二是在政务宣传上,宣传内容形式单一、缺少创新。宣传报道多半是以文字宣传为主,内容简单,形式单一,缺少创新和亮点。

整改措施:一是我局将继续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继续优化网站服务功能,促使政府网站栏目设置更加合理,信息公开内容更加全面,方便公众获取和检索有关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我局政府网站工作水平,推动政府网站建设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六、其它需要报告事项

2023 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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