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县1家食品经营单位,我局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抽检编号为XBJ25520330703230229的绿豆糕有关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习水县煜霖超市经营的绿豆糕(生产日期:2024-12-02),经遵义市精科信检测有限公司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3月5日,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遵义市精科信检测有限公司对习水县煜霖超市经营的绿豆糕进行抽样检验。经遵义市精科信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结果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SR25030172)。本局于2025年4月9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要求。该批次产品购进价格70元每件,一共购进1件(5kg)。监督抽样2.11kg,单价29.6元/kg,金额62.45元;另外零售2.89kg,单价29.6元/kg,销售金额85.5元,销售所得金额147.95元。货值金额为147.95元,违法所得147.95元。在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时,当事人经营的绿豆糕已全部售出。当事人采购上述绿豆糕时索取了进货凭证,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
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习水县煜霖超市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47.95元;3.罚款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习市监处罚〔2025〕114号)。针对上级供货单位,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供货单位习水县兴旺副食批发部进行立案调查处理(立案调查编号:习市监立(2025)157号)。
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4日